看点
对食品小作坊食品小经营实施备案管理
食品小作坊食品小经营食品摊贩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
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
●乳制品、饮料、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罐头制品、果冻食品
●采用传统酿制工艺以外的其他方法生产酒类、酱油和醋
●接受委托生产加工或者分装食品
●食品添加剂
●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生产加工的其他食品
未按规定备案
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县级食药监部门应建立并公开食品小作坊、食品小经营、食品摊贩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登记信息、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食药监等相关部门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登记卡、5000元以上罚款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成都晚报记者 董亮
原标题:我省拟出台条例 允许食品摊贩在户外划定区域做生意 但应办理摊贩登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