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船山区召开“轻刑快处”工作联席会

2016-05-05 09:49:24来源:四川在线遂宁频道编辑:金婵娟罗小单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消息(黎敏 赖仕霖 王雯 记者 罗小单)为切实有效推进遂宁船山区“轻刑快处”工作,努力提升轻微刑事案件审理质效,2016年4月27日在区委政法委的组织协调下,由区人民法院牵头,船山区“轻刑快处”工作联席会议在区委政法委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区政法委副书记陈飞主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泽斌,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夏先侗等领导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义禄参加会议并汇报了区法院“轻刑快处”工作推进情况。区法院、检察院、船山公安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河东公安分局、船山司法局等政法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义禄作了“轻刑快处”工作的专题汇报:2015年至2016年4月船山法院受理轻微刑事案件499件,审结216件,约占案件总数的43%,无一案件上诉或改判。“轻刑快处”工作有利于提高诉讼效力,节约司法资源。“轻刑快处”工作需要在公、检、法、司统筹协调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多方面努力,规范有序推进。

  随后,区法院刑庭庭长黎敏介绍了《关于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规定(讨论意见稿)》、《关于常见轻微刑事案件证据规格及诉讼要求的意见(讨论意见稿)》和《关于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实施细则(讨论意见稿)》等三个文件的草拟情况,与会人员结合各自职能对文件提出了修改意见,并表示将从自身职能出发,尽快推动实施。

  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

  提高诉讼效率 节约司法资源

  听取大家发言后,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泽斌结合全市法院系统“轻刑快处”推进情况作重要讲话。他指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庭审实质化”是诉讼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庭审质效,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关键。“轻刑快处”就是确保“庭审实质化”很重要的方面。船山区政法委积极作为,主动统筹协调,推动“轻刑快处”,这在全市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意义影响深远。2015年船山法院内部先行启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但因缺乏联动推进机制,致使相关工作开展较为困难。刘院长要求:一是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各相关办案单位务必要提高思想认识,转变执法办案理念,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保障人权。二是强力推进,务求实效。“轻刑快处”需要公、检、法、司统筹协作,各单位要加强联系沟通,要严格办理的条件和范围,尽量实现分类分层管理,可探索集中移送、集中起诉、集中判决的办案机制,形成推动合力,实现信息共享,强力推进轻刑快处。三是科学管理,严格标准。“轻刑快处”中“轻”是基础,“快”是关键,在办案过程中务必要准确把握时效,严格证据认定标准。四是强化联系,适时沟通。“轻刑快处”需政法各部门协调沟通,加强业务交流,推动信息共享,实现在电子档案移送、多媒体证据展示等方面联动推进。刘院长希望,在区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在政法各部门协调配合下,船山区“轻刑快处”工作将走在全市前列。

  最后,船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夏先侗就船山区推进“轻刑快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他指出,在司法体制改革的条件下,“轻刑快处”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是一次重要突破,很有必要。夏书记要求:一要明确各自职责,严格贯彻落实;二要把握适用范围,严格界定标准;三要突出特点优势,强化时限观念。“轻刑快处”的要求就是要“快”,这样更能体现政法干警的办案能力。

  船山区“轻刑快处” 工作联席会的召开,统一了思想意识,达成了基本共识,为推动“轻刑快处”尽快统筹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必将开启我区“轻刑快处”工作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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