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抗议小区外公共道路停车收费问题 遂宁市12345热线办现场督办

2016-08-19 14:01:22来源:四川在线遂宁频道编辑:彭焘张静

  市民抗议小区外公共道路停车收费问题

  遂宁市12345热线办现场督办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消息(记者 张静)近日,遂宁市12345热线办受理了一起纷争调解案。针对8月1日金色海岸北大门外城市公共道路停车收费,小区业主拉横幅抗议一事。遂宁市热线办邀请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交警支队等职能部门,对这起纠纷案进行现场管理督办。

  事件回顾

  小区业主拉横幅抗议停车收费

  8月1日,遂宁金色海岸小区北大门外数十名业主聚集,悬挂横幅抗议遂宁市富安房屋拆迁公司(后更名为遂宁富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小区外公共道路停车收费。有业主认为,该条道路为小区的公共区域,不应由富安公司进行收费。

  小区业主黄女士表示,金色海岸小区建立至今,共有1200多住户,5000余名业主。但仅有200余车位,远远不能满足小区业主停车需要。而作为小区北大门外的公共区域,应作为小区的公共停车区域,如今却被富安公司收取停车费用,认为非常不合理。

  据了解,金色海岸小区楼下有一圈商铺,有商铺业主反映,该路段停车收费,也侵害了商铺业主的利益。建议取消小区停车收费,并将该区域划作公共停车区域,供小区业主以及商铺共同使用。

  为此,从8月1日到8月11日,数名小区业主在北大门外道路停车区域拉起横幅,抗议该区域停车收费。同时,在此过程中,与停车收费管理方——遂宁市富安资产管理公司发生矛盾,因小区业主阻止富安公司工作人员录取证据,双方发生肢体接触。

  现场督办

  属于市政管理 收费合理

  遂宁市规划局和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听取业主的诉求后表示,金色海岸北大门道路属于市政规划的一部分,按照市政府的文件纪要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的相关文件在此路段收取停车管理费,合理合规。

  市住建局职能部门负责人称,业主反映的北大门公共道路为小区业主所有,说法并不对。金色海岸小区建成后,市政管理处考虑到铺设地下管网以及下水道,建设花台等用途,市住建局已经将此区域收回,用作市政管理,不再属于小区业主所有。

  同时,针对业主反映的停车收费问题。2011年,出于对全市停车位规划需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将此区域划为停车区域,统一收取停车费用。

  2013年,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将辖区范围内管理的停车点的收费职能整体移交给遂宁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并由遂宁发展公司行驶对所辖城区停车点(位)的收费职能,双方约定的期限为10年以上。

  同年8月,遂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全权委托其下属子公司遂宁市富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代理人,负责对市城区以及河东新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点行使收费管理职能。其中,包括金色海岸北小区外公共道路停车位。

  针对本次现场督办,金色海岸小区业主意识到私拉横幅已经扰乱社会正常公共秩序,并表示以后将不会出现该情况。

  记者提醒城区道路是政府公共资源,权益应归政府所有,任何个人或集体不得以私人名义将其作为私有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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