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纪委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2016-12-16 09:34:32来源:遂宁日报编辑:何勇邹霞

  本报讯 (记者 邹霞) 日前,市纪委通报了我市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教育警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精神。

  安居区观音镇卫生院院长周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案。2011年至今,周明在担任观音镇卫生院院长期间,在公务活动及工作中存在公款吃喝、违规报销油费等违纪事实,同时,存在违规收受红包礼金共计1.3万元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8月10日,周明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安居区柔刚街道顺安社区居委会主任陶应安违规发放补贴案。2015年10月至2016年2月,陶应安担任顺安社区居委会主任期间,顺安社区违反相关规定先后两次向社区工作人员(20人次)发放补贴1.5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8月18日,陶应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贴全部予以收缴。

  蓬溪县群利镇九龙坡村主任杨明学违规操办生日宴案。2014年12月27日,杨明学在群利镇车站摆坝坝宴为自己庆祝60岁生日,共设宴29桌,超出申报9桌。同时,杨明学主动邀请该村低保户唐素珍等14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坝坝宴,违规收受礼金合计0.2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9月9日,杨明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规收受的0.2万元礼金,如数退还管理服务对象。

  射洪县中医院副院长杨继芳等人违规操办答谢宴案。2016年7月31日,射洪县中医院副院长杨继芳及其丈夫陈都(该院药剂科副科长)在县城天鹅川菜馆举办其儿子升学答谢宴,邀请包括药剂科部分职工在内的140余名县中医院职工参加宴席,违规收受县中医院职工所送礼金共计5.86万元,其中,收受药剂科普通职工礼金0.54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9月13日,杨继芳受到行政记过处分,陈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全部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作风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市委七届二次全会明确提出要构建科学规范、系统完备、长效管用的制度机制体系,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常态化、长效化,成为各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切实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抓早抓小、常抓不懈,直至抓出习惯和规范,抓出长效和常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执纪、动辄则咎,对违反廉洁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十项规定,出入私人会所、参赌涉赌、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公款大吃大喝,以及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一律先停职再处理,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强化不敢、知止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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