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领重建资金1.1万元 遂宁射洪县一乡干部被撤职

2019-04-17 17:12:20来源:四川在线遂宁频道编辑:彭焘欧欢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消息(记者 欧欢)冒领群众的重建资金用于家庭日常开支,为防止冒领事件败露,后弄虚作假,设法将重建资金编造为租房租金,妄图瞒天过海。今年3月,射洪县伏河乡民政办主任兼财政所出纳胡文龙被射洪县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1.1万元;射洪县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

  事情还得从去年说起。

  “胡文标的1.1万元怎么打入了张红霞的卡里?张红霞到底是谁,和胡文标是什么关系?”2018年3月,射洪县委第二巡察组入驻伏河乡,在核对一份灾后农房重建资金发放明细表时,巡察组发现了异样。

  带着疑问,巡察组走访了张红霞。原来,张红霞是现任伏河乡民政办主任兼财政所出纳胡文龙的妻子,胡文标与胡文龙夫妻二人并无亲戚关系。

  把别人的钱发到了自家人的账上,这是虚报冒领还是另有隐情?随后,巡察组要求胡文龙说清问题。

  盯梢问题线索,发现“阴阳合同”

  “这是为了支付胡其雄(已于2017年去世)和他母亲李大华安置在我老家房屋中的租房租金。”胡文龙解释后,当场向巡察组出具了一份双方签订的租房合同,以及李大华在他家居住的照片。

  据胡文龙介绍,邻居胡其雄的房屋在2012年的“9.10”暴雨中倒塌,因其本人没有能力重建,经伏河乡党委政府协调,胡文龙将自己的老宅租借给胡其雄,直至胡其雄及其母亲李大华去世为止,约定租金为1.1万元,由伏河乡政府以灾后重建资金支付。

  胡其雄的租房费用既然由乡政府出资解决,那怎么会从胡文标的重建资金里解决?面对这个问题,胡文龙始终语焉不详解释不清楚。再看胡文龙提供的合同,崭新的纸张显得有些不正常,巡察组随即将这一问题线索移交给了射洪县纪委监委。

  弄虚作假“躲猫猫”,欲盖弥彰闹笑话

  收到巡察组移送的问题线索,射洪县纪委决定对胡文龙立案调查。调查组找到了租房合同的执笔人——伏河乡胡桥村原村主任胡道清。胡道清说,2013年5月,胡文龙和胡其雄在村两委干部的见证下,签订了租房三方协议,约定一次性支付租金1.1万元,租房费用由村两委帮胡其雄申请重建补助资金来支付。

  “今年,胡文龙说原来那份合同遗失了,让胡道清补写了一份,并对其中两处作了修改。”胡道清介绍,两处修改的地方分别是把租赁人由原来胡其雄一人改成了胡其雄及其母亲李大华;把租金支付方式由胡其雄自行支付,改成了由财政直接拨付。

  果不其然,这是一份“阴阳合同”!弄清缘由,调查人员不禁哑然失笑:这是欲盖弥彰啊!

  瞒天过海“踩红线”,对抗巡察自讨苦

  在基本掌握了事情真相后,调查组再次找到胡文龙。

  “请你再如实解释一下,这份租房合同为什么会做那两处修改?胡其雄是否真的租了你的房子?胡其雄究竟向你支付租金了没有?”

  在调查组一连串追问下,胡文龙自知无法自圆其说,不得不交代了事情原由。原来,2013年7月,受补助人胡文标领到了第一批补助资金5000元钱,但其并不清楚自己应该享受补助的总金额。

  同年十月,第二批补助资金发放时,胡文龙利用担任伏河乡民政办主任兼财政所出纳的职务便利,将胡文标第二批重建资金1.1万元打入了妻子张红霞的账户,其后取出用于家庭日常开支。

  2018年3月,巡察组入驻伏河乡后,为防止冒领事件败露,胡文龙重新开具了租房合同,并找人代签了胡其雄的名字,妄图瞒天过海。2018年7月,在射洪县启动“一卡通”专项治理后,胡文龙主动将虚报冒领的1.1万元上交到伏河乡纪委,但未对编造合同欺骗组织的行为作如实说明。

  “我不应该弄虚作假,将收取租房租金与冒领重建资金混为一谈,我愧对组织对我多年的培养。”在如实交代完问题后,胡文龙羞愧地低下了头。

  2019年3月5日,射洪县纪委给予胡文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1.1万元;射洪县监委给予胡文龙政务撤职处分。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