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民生案件 四川大英县一被执行人当场履行欠款3.5万元

2019-06-20 15:40:1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彭焘欧欢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谭伟 记者 欧欢)“谢谢法院,谢谢法官,谢谢你们为我主持公道。”6月18日,在大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多轮协调下,一起劳动议争纠纷的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当场一次性付清35000元,唐某被拖欠多年的赔偿金终于拿到手。

  唐某系大英县某纺织有限公司员工。因做工期间跌落受伤,造成十级伤残。两审终审判决该纺织有限公司赔付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金、鉴定费等共计65017.32元。

  判决文书生效后,该公司一直以经营困难,公司面临倒闭,没有钱支付为由长期不履行给付义务。无奈之下,申请人唐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从该公司账户上冻结2万余元并成功支付给执行申请人唐某,但余下的4万多元一直未能执结。

  执行法官多次到该公司所在地约谈公司法人代表,作释法明理工作,并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的后果,但仍是收效甚微。

  6月11日,执行法官再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申请人唐某哭诉,自己在受伤期间几乎花光自身所有积蓄,生活困难,希望公司能考虑其难处,尽快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的赔付义务。

  经执行法官再次调解,当事双方最终达成共识,被执行人大英县某纺织有限公司当场向唐某履行35000元。考虑到该公司经营困难,唐某主动放弃了剩余赔偿金,本案当场执行完毕。

  “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与人民群众的生计休戚相关,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大英县人民法院院长邓刚表示,大英法院将持续高度聚焦,并优先执行涉民生案件,对涉民生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坚持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涉民生案件指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商保险待遇等涉及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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