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184户业主办不到房产证 法官“作保”历时三年终了结

2019-08-06 12:01:34来源:四川在线遂宁频道编辑:金婵娟蒋诗逸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消息(陈文闻 记者 蒋诗逸)“感谢法官帮助我们做了很多调解工作,帮助企业渡过难关!”7月31日,在遂宁开发楼盘的一家房地产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专门赶到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向承办法官表达了感激之情。

  原来,该公司因经营出现困难,交房后没完税,导致184名业主拿不到房产证,被告上了法庭。多亏法官没有就案办案,多次组织调解,让企业缓过气来,经过三年时间,该企业补齐税款,让184名原告均顺利拿到了房产证,并收到了相应的违约金。

  事由:办不到房产证184户业主告房产公司

  2010年,184名原告先后与该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365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约定的违约金。

  2012年6月,房地产商依约交付房屋,但由于房地产商未完成税费缴纳,导致184名原告直至2016年仍未能办得房产证,无奈之下,184户业主纷纷到船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调解:没有就案办案以维护双方当事人权益

  2016年开始,案件分批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通过调查了解,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系因资金周转出现问题不能完税,不属于经营困难至濒临破产的情况,执行中对其公司办公大楼进行了司法查封,查封资产估值约为300万元。

  随后,考虑到该公司的经营困难只是暂时的,未来有能力继续健康营运,同时也为了184名申请执行人能最终取得产权证,有效保护双方当事人利益,法官认为不能就案办案,决定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暂不对查封的公司资产进行评估拍卖,力争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双赢。

  审结:达成和解协议历时三年184户拿到房产证

  三年来,船山法院相关负责人及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协调市房管局、涉案房地产公司和申请执行人进行座谈调解。经过多次调解,184名原告先后与该房地产公司达成和解协议。遂宁市房管局亦表示,只要这家房地产公司一旦完成交税,将安排专人尽快办理房产证,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后,该房地产公司通过加强管理和经营,三年里不间断配合执行,于近日最终全部履行完毕,所有原告均顺利拿到了房产证,并收到了相应的违约金,该批案件案结事了。

  船山法院立足司法审判职能,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该案的成功了结,既解决了184户业主的诉求,也有效地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发展,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与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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