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蒋诗逸)5月9日,记者从遂宁市大英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遂宁大英一男子韩某在实施抢劫时发现受害人身上钱较少,竟要求受害人用微信“付款”。正是因为微信转账这一奇葩要求暴露了他的身份。
4月6日晚上11时许,韩某来到遂宁市大英县永逸广场附近寻找抢劫对象,当他发现被害人漆某独自一人步行时,便尾随其后,并对其实施抢劫。
漆某将身上仅有的24元现金给犯罪嫌疑人韩某后,韩某又要求查看漆某微信钱包余额,然后让漆某向其微信转账100元。
在给韩某转账完后,漆某一边跟着韩某走,一边打电话报警。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在案发地不远处发现一年轻男子和韩某极为相似,经漆某现场指认,并查看其微信昵称,确认此人就系韩某。随后,民警便将韩某抓捕至大英县公安局。
犯罪嫌疑人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威胁的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涉嫌抢劫罪。4月17日,大英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韩某。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