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欧欢)5月13日,遂宁市纪委通报一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旨在进一步严明优化营商环境纪律作风要求,强化警示教育实效。
2013年8月至2018年2月,陈贵春担任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分局北固派出所所长。期间,陈贵春多次利用带队开展检查、处理纠纷、维持秩序、办理暂住证等时机,向北固派出所辖区内的运输、投资、药业、电子、职教等领域的38家企业和单位以报销车辆维修、燃油、电脑维修耗材、宣传广告等方面的费用,并以赞助费、工作经费、劳务费等方式直接摊派,违规索取资金127万余元,有的企业被多次摊派,金额多的超过10万元。
陈贵春对索取的这些资金,安排所内干警进行账外保管,形成“小金库”,用于支付北固派出所办公室维修、车辆运行、购置办公用品、生活费和干警补贴等开销。陈贵春向企业摊派费用的行为,涉及金额巨大,受害企业众多,性质极其恶劣,不仅侵害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影响了党委政府公信力,损害了遂宁营商环境。陈贵春还因存在其它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近年来,遂宁通过持续开展作风建设、推进一系列制度改革、落实惠商利企政策,政务质效大幅提升,市场秩序持续好转,营商环境得到不断优化和提升。但从当前干部队伍的作风状况来看,仍然存在一些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尤其是个别公职人员知法犯法、执法违法,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遂宁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在政商交往中做到不踩红线、不越底线,努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狠抓落实,主动监督,精准监督,严肃整治侵害营商环境的“作风漂浮”和违纪违法等问题,为推动实施富民强市战略营造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