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观新闻记者 任鸿
保护生物多样性,检察公益诉讼发挥着积极作用。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相关典型案例,川观新闻记者获悉,四川省剑阁县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古柏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办案人员调查核实古柏规范挂牌情况
剑阁县古柏资源丰富,以“柏木之乡”著称。辖区内柏木面积14余万公顷,蓄积98.97万立方米,居四川省首位。现存8000余株古柏的千年驿道,是世界古行道树之最和我国秦汉文化积淀最多、保留最完整的驿道。其中树龄2300余年的“剑阁柏”是世界唯一物种,并仅有1株。
2018年11月23日,张某某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在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采伐许可的情况下,将位于剑阁县木马镇七柏的2株古柏采伐,并以电锯断成原木。经鉴定,被采伐的2株古柏树的树龄均在400 年左右,属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经鉴定价值为23.16万元。
2019年,剑阁县检察院在办理这起案件时发现,案发地原有古柏7株,均未按照规定挂牌。
剑阁县检察院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县除对集中分布及国有林、祠庵堂庙的古树进行了挂牌管理外,部分古树未进行挂牌管理,部分古树未纳入古树名木档案,已挂牌的古树也存在未规范标明树名、学名、科属、树龄、管理单位等问题,存在被盗伐和遭受自然损害的风险。
2019年8月14日,剑阁县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后向剑阁县林业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严格落实古树管护制度,对剑阁县境内古树进行清查并挂牌,落实管护责任;完善协作机制,科学采取技术措施,防范病虫害、气候变化、城镇发展、环境污染等对古树造成的损害。
2019年12月、2020年3月,剑阁县检察院还召开座谈会督促剑阁县林业局履行职责,但因资金紧张等原因,剑阁县樵店乡、木马镇、义兴乡、涂山乡、迎水乡等地古树仍未挂牌保护。
2020年4月24日,剑阁县检察院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剑阁县林业局履行古树名木普查建档、规范挂牌职责。
检察机关起诉后,剑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通过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等方式专题研究部署古树保护工作,并由县政府制定《剑阁县古树名木普查挂牌实施方案》。剑阁县林业局积极争取经费,聘请专业机构对全县境内古树名木开展普查,并建立“一树一档”电子数据库,针对古树生长环境、现状等开展精细化、数字化、智能化管理。该县还将古柏保护纳入离任审计,明确由县长及各乡镇长分段包干建立古柏移交项目清单。
检察机关回头看古树名木主管部门整改古柏挂牌情况
经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组织相关人员对整改成效进行验收后,2020年10月14日,剑阁县院向剑阁县法院申请撤回起诉,10月27日,剑阁县法院裁定准予撤回起诉。
不就案办案,为进一步强化古蜀道古柏资源及其生长环境的长效保护,剑阁县检察院还与该县林业局建立“检林合作”机制,建立古柏资源保护检察工作站,联合设立古蜀道古柏资源保护基地。
2020年12月15日,剑阁县检察院牵头广元市昭化区、南充市阆中市、绵阳市梓潼县、巴中市南江县五地检察机关和林业部门会签协作机制,签署《加强蜀道古柏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推动古蜀道古柏资源保护跨区域协作。2021年1-4月,剑阁县检察院依托协作机制受理涉古柏资源及栖息地保护公益诉讼线索22件,已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0件。
(图片由剑阁县检察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