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冬梅 陈春林 川观新闻•德阳观察 古蓉媛
近日,德阳市旌阳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旌阳区人社局进行巡察时,发现该局在发放2017年至2019年的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时,错误地将绩效奖金纳入全年工资收入进行计算,导致所有领取该项报酬的干部职工均超出了标准。巡察组了解情况,随即对该局有关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目前超标准发放的149941.56元已全部退回。
“单位的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是如何核算的?是怎样发放的?”为了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巡察组找到旌阳区人社局财务人员详细了解情况。
在同旌阳区人社局财务人员交谈后,巡察组随即调阅了旌阳区人社局党组会议记录、财务账本等资料,发现该局只有领导班子成员退款4.3万余元,未见其余人员的退款记录。
原来,审计发现该问题后,该局领导班子成员口头讨论后,认为要求全员退款的话,工作不好做,且考虑到干部也不容易,于是就当“老好人”,决定仅班子成员把多计发的该项报酬退回即可。
最终,巡察组将该问题线索移交旌阳区纪委监委,在实地核实后对旌阳区人社局负有直接责任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并要求立即整改,目前超标准发放的149941.56元已全部退回。
“巡察的主要任务是发现问题,并推动解决问题,对审计监督指出的问题,也要推动整改到位,确保树立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权威。”旌阳区委巡察办主任、区纪委常委周先彬介绍,六届区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旌阳区委巡察办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把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深化改革结合起来,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切实做到巡察、整改、治理有机融合。截至目前,前两轮常规巡察共计追回各类财政资金90.73万元,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建立完善制度14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