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15万元! 邻水出台“十二条”支持冲刺“开门红、开门进”

2024-03-04 17:29:47来源:川观新闻编辑:彭娟

川观新闻记者 邓涵予

近日,为激励各方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推动经济高开稳走、回升向好,奋力实现2024年一季度“开门红、开门进”既定目标任务,邻水县制定十二条激励措施(以下简称为《十二条》)。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

据了解,《十二条》鼓励冲刺主要经济指标,对地区生产总值、一产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服务业增加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完成一季度工作目标,且在全市排名前三的指标分别给予牵头单位激励资金5万元、4万元、3万元。

对一季度新申报入统计库的单个项目,其入库总投资1亿元(含)——5亿元、5亿元(含)—10亿元、10亿元及以上的,《十二条》出台每个项目分别给予承办单位激励资金1万元、2万元、3万元。

同时,《十二条》鼓励申报债券项目、鼓励对上争取资金支持。具体而言,对一季度积极谋划、新申报并成功纳入国家2024年准备项目清单的专项债券项目的主要承办单位,专项债券资金总需求为0.5亿元(含)—1亿元、1亿元(含)—5亿元、5亿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每个项目主要承办单位激励资金1万元、2万元、3万元;对一季度争取到位竞争性项目(债券除外)资金达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申报单位分别给予奖励资金2万元、4万元、6万元。

工业方面,《十二条》鼓励工业项目加快建设,对一季度新开工且入库金额5亿元(含)以上的项目一次性奖励3万元、入库金额2亿元(含)——5亿元的项目一次性奖励2万元、入库金额5000万元(含)——2亿元的项目一次性奖励1万元;鼓励加大规企培育力度,对新竣工投产且在一季度成功培育为规上工业企业、规上建筑施工企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一季度成功实现“小升规”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鼓励工业企业竣工投产,对一季度新竣工投产企业给予奖励;鼓励工业企业满产达效,对一季度申报开票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激励。

除此之外,《十二条》还对鼓励房地产建筑业健康发展、鼓励开展促消费活动、鼓励商贸企业扩大销售、支持降低企业招工成本等做出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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