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丽 戴旖 川观新闻记者 任紫鑫
4月22日,在结束30天的公示期后,《绵阳科技城新区(直管区)(以下简称“新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率先在绵阳正式施行。
工业用地是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若用地企业获得土地后未按用地性质进行开发建设,使工业用地长时间处于低效使用状态,便达不到应有的经济社会效益。
该《管理办法》的出台,正是旨在加强新区工业用地管理,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避免出现工业用地低效使用、违规使用、闲置等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
如何实现?关键在三个词——
聚焦管
工业用地能不能发挥应有的效用,关键在于一个“管”字。为剔除投机倒把等类型的企业,促进真正有意向、有实力的企业尽快拿地、尽早建设、尽早开工,新区出台的《管理办法》聚焦了工业用地出让后的监管。
比如,根据《管理办法》,用地企业竞得“标准地”后,除须按规定程序及时间要求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外,还须签订《科技城新区(直管区)工业用地“标准地”监管协议》。
又比如对分期建设的工业用地,《管理办法》则明确:须结合投资和工程建设进度,实施统一规划、分期供地、规划预留。首期供应土地到期未通过竣工验收或未达到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暂停办理下一期用地审批,用地规划预留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2 年;同时,分期建设项目的早期投入产出,也应当符合《管理办法》的要求。
此外,《管理办法》还对项目建设开工和竣工时间、投产运营时间,以及容积率、行政办公以及生活服务设施比例、建筑面积、建筑密度、绿地率、工程质量、经济指标等验收,提出了要求。
精准供
一般工业项目用地规模不超过20亩(含),列入我市优先发展或重点扶持项目用地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00亩(含);
一般企业投资工业项目原则上投资强度不低于400万元/亩,单位产值不低于500万元/亩,年税收贡献不低于15万元/亩……
从用地规模到投入产出,《管理办法》均结合新区产业发展实际,进行了科学规划,以“限”找精准。
“限”的同时,《管理办法》还突出一个“引”字,让新区的工业用地出让与未来产业发展实现精准匹配。例如,对投资主体或主要投资者是世界500强、中国500强、行业100强、优质上市公司以及行业龙头企业的“鼓励类”投资项目,总投资 5 亿元以上的单体制造业项目,研发团队人数占总用工人数30%以上或带头人具有博士学历及以上的项目,新增用地少、单位产值高、年税收贡献大的增资扩产项目等,《管理办法》均对其予以“优先准入”。
便利用
除工业用地外,该《管理办法》还有一个核心前缀——“标准地”,这是企业便利用地的关键所在。
新区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明确:保证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地块达到“五通一平”(通给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排水)交地要求,基础配套设施完善,土地四至界限清晰,权属无争议,达到“净地”出让条件。
同时,《管理办法》对“标准地”出让前的环境评估、水土保持评估、节能评估等事项区域评估工作,土地的出让方式、价格,以及出让后的合同签订、到期续用等,都进行明确,全方位保障企业便利用地。
“我们出台该办法之前,特地借鉴了沿海发达地区工业用地出让管理优秀的思路举措,全面论证文件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针对性的制定应对举措,同时结合新区土地资源紧缺现状,通过灵活运用下放的土地出让管理权限,从用地规模、项目准入等方面进行精准把控,以适应新区工业发展所需。”新区自规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