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生产,获赃款600余万元
那么,担任药企总经理的罗国本,何以会制造14吨安眠酮呢?
据罗国本供述,受聘药企后不久,在2011年3月的一次药品交易会上,他认识了自称是香港人的“阿忠”和澳大利亚人“默克”,两人知道他在成都医药界很熟,专程找他商谈能否生产“6-羟基喹诺酮”,称每月需要两三吨。
罗国本称,对方当时说的“6-羟基喹诺酮”是一种抗菌类的医药中间体。
2011年至2012年间,罗国本、罗固本以生产“6-羟基喹诺酮”为由,提供工艺流程和生产技术、出资购买原材料,按每吨7万元价格回购,委托江西省樟树市正和原料有限公司生产安眠酮共计10.525吨。后在中间人龚锐的联系下,以每吨60万元或80万元的价格卖给“阿忠”销往境外。
此笔生意,罗国本从“阿忠”处获款600余万元,龚锐分得100余万元,罗固本分得60余万元。
正和公司负责人甘氏父子称,2011年通过他人介绍认识罗国本,商谈加工医药中间体,罗国本提供技术和原料,他们提供场地和设备,一共加工了3批,通过物流发往成都。“6-羟基喹诺酮”产品在公司登记单据上的代号是GC01。
2012年4月,罗国本以同样的方式,委托宜宾一家药企代为加工,每吨支付加工费6.5万元。同年12月,警方在该药企车间内查获安眠酮3.65吨,送检样品安眠酮含量达93%以上。
2013年1月24日,警方从正和公司仓库内查获安眠酮 37 包1057.68公斤。
经中科院成都分院分析测试,罗国本所谓的“6-羟基喹诺酮”工艺流程,与生产安眠酮的流程相符。
直到罗国本被抓,他仍坚称“我不知道,这需要我去确认一下”。
正规药企,成为毒品“代工厂”
正规的药企,何以能堂而皇之地生产毒品?
罗国本供述,生产6-羟基喹诺酮,自己查药典并结合自身知识就把工艺流程和所需原料写出来,因南国药业没有生产经营这类物品的许可证,遂找到公司代为加工。
“工艺是罗国本等人提供的,还有一种未知原料,罗国本以技术保密为由不肯告诉我们。”宜宾某药业公司董事长证言,她参与了与罗国本的业务洽谈,签订了加工协议。
罗国本称,生产原料中,1号是邻氨基苯甲酸,是由药业公司去批准购买的,2号原料苯甲酸是他去重庆购买的,这是一种普通的药,并不受国家管制。
该药业公司技术总监冉刚证实,他曾经问罗国本是不是要用来生产易制毒化学品,罗说不是,是生产一种抗生素类的喹诺酮。
冉刚曾要求罗给一份生产合成的化学方程式,但罗没有提供,生产的工艺流程他也没有送有关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