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一教师9次拒赡养老母,起因竟是不满母亲干涉他婚姻自由

2019-12-13 06:23:35来源:红星新闻编辑:陈乐

12月9日,宜宾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文某先后9次拒付赡养费,在即将被宜宾市翠屏区法院执行司法拘留前,才向母亲真诚“悔过”,表示要按期给付赡养费。

而导致母子失和的原因,是母亲此前曾干涉文某婚姻,导致文某不满。

执行法官批评教育

据翠屏区法院执行法官介绍,今年66岁的张老太养育3女1子。虽一生清贫,但对子女都疼爱有加。张老太含辛茹苦将4个孩子拉扯大,并四处举债供文某上学。文某争气地学成归来,在翠屏区某学校从事教育工作,收入稳定。

后来,文某择偶问题与母亲产生矛盾:文某恋爱对象是同单位一位离异并带着小孩的女士,张老太对此不满,并加以干涉。文某与母亲的矛盾也愈演愈烈,最后达到不可开交的地步。

执行法官批评教育

从2004年起,文某逢年过节就开始不回家探望,在老母生病时也不会过问。张老太多次找文某希望支付赡养费,在文某所在单位领导调解下,截至2013年,文某每月都给老母亲200元赡养费。但文某不愿当面给,每次支付都是托人带给母亲。

2013年后,因张老太干涉婚姻自由、要求提高赡养费等问题,文某与母亲张老太的关系急转直下。2014年5月后文某便不再负担老母亲的赡养费。无奈之下张老太只好向翠屏区人民法院提出起诉文某,法院判决文某每月支付张老太赡养费400元。

因文某不主动履行判决,对执行人员多次联系也置若罔闻。2016年以来,张老太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9次,执行人员通过强行手段,将赡养费取出并交予张老太。

文某具结悔过

12月9日,在翠屏区人民“司法大拜年”专项执行行动中,文某因多次拒绝赡养老母亲,被该院列为重点执行对象。

当日,当法院执行人员准备向文某送达拘留通知书时,在单位、住所等地都联系不上文某。不料下午文某竟主动联系院方,并向老母亲“求救”、虔诚“悔过”。

在翠屏区法院的诉服中心,在院方、原告的共同见证下,文某写下“具结悔过书”,承诺每月给付400元的赡养费,并一次性“缴清”12个月共计4800元赡养费,执行人员见其悔意诚恳出具了《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

当日16时许,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文某搀扶着母亲走出法院。

彭屏 田明耀 红星新闻记者 罗敏 图据翠屏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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