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上午,四川省珙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周卫平受贿罪一案。该案开庭正值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期间,为引导政法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建立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珙县人民法院“以法明纪”组织旁听此次职务犯罪案件庭审。
珙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6年4月至2011年6月,被告人周卫平利用担任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珙县煤炭管理办公室主任、珙县发改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等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余某某、何某某、吴某某等25人现金共计人民币776.5万元,并为其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
庭审中,合议庭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全面审理,组织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了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对该案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该案将择期宣判。
珙县人民法院、珙县人民检察院部分干警,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珙县纪委监委、应急管理局等有关单位代表近50人旁听了庭审。(罗微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