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旁听庭审“零距离” 警示教育“筑防线”

2023-07-17 15:27:2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牛霄

“被告人邹某某犯受贿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十二万元……”随着法槌落下,职务犯罪案件当事人依法受到判决。

近日,宜宾市屏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屏山县公安局原警务辅助人员邹某某受贿、诈骗案,并当庭宣判。屏山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公安局、团县委组织全县100余名年轻党员干部现场旁听庭审,接受了一场“零距离”的警示教育。

庭审现场,参与旁听的人年轻党员干部通过观摩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的陈述等庭审环节,直观了解违纪违法人员走向犯罪深渊的过程,也切实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

将廉政警示教育课堂搬进庭审现场,这既是一种教育形式,也能提升警示教育的成效。让参与旁听的党员干部亲身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严重性,从而更加直观地感受到职务犯罪带来的严重后果,认识到违纪违法给社会、家庭、个人带来的巨大危害,从而增强自身的纪法意识。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案件当事人逐步走向违纪违法的深渊,令人深省。作为警务辅助人员,我们将以此为鉴,时刻牢记红线不可逾越、底线不可突破、高压线不可触碰。”庭审结束后,屏山县公安局参与旁听的警务辅助人员纷纷表示。

近年来,除了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外,该县纪委监委还通过开展专题廉政辅导、“话廉会”等形式,探索形成沉浸体验、教育警醒、思想启发的警示教育新方式,坚持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选取查办的典型案例拍摄警示教育片在全县组织党员干部全覆盖观看。截至目前,今年通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120余场,受教育党员干部达8000余人次。

“案例是最好的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的目的在于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法意识,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批的效果。”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根据案件特点、涉及领域、人员特征等情况,不断丰富警示教育形式及内容,真正做到用身边人、身边案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杨汶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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