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查 文化程度普遍偏低

2016-09-06 06:17:06来源:华西都市报编辑:何勇

法制进学校走进板桥中学

监控拍摄的2015年未成年人偷盗现场

临近开学,8月20日中午,中学生小肖与小王在自贡市大安区庙坝镇花椒村的同学小于家玩耍。12点10分左右,小肖正坐着玩电脑,小王从卧室门后拿出小于父亲的“改装枪”对准其后脑勺扣动了“扳机”。嘭!一声响后,小肖于当日下午2点过因抢救无效死亡。事件一出,引得不少人唏嘘不已,为其惋惜,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再次成为关注热点。

近期本报记者就自贡区域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就行了走访调查。目前的未成年人犯罪中的少年多数文化程度偏低,初中文化程度以下者居多,共同作案居多,具有突发性,往往选择力气单薄、不敢反抗且作案易于得手的对象实施作案,作案日趋成人化且暴力性凸显。

一个案例

三人偷盗临街商家 年龄均只有十三四岁

2015年5月4日,凌晨2点过,荣县新城望景路的荣县金鹰安防公司内警报突鸣,正在值班的保安翁勇、姚兵两人立即骑上摩托车赶往警报响起的商铺,途中便遭遇了四个“熟悉”的面孔,这4名少年曾多次对荣县临街商铺实施盗窃。

翁勇、姚兵两人本想吆喝他们离开,然而4人却留了下来,并用语言挑衅,“来撒,你来追我撒!”忍无可忍的翁勇和姚兵加大油门直接追了过去,4人见状亦加速逃离。几番追逐之后,除一人逃脱外,翁勇和姚兵将三名少年控制,并移交警方。据荣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办案民警介绍,经调查,涉案三人都是未成年人,年龄十三四岁,指认了7个作案现场。

据介绍,仅以荣县为例,2013年、2014年和2015年,荣县警方分别查获未成年人作案成员145人、139人、112人,各占同期所查获作案成员总数的44.6%、35.6%、34.67%;查获杀人、伤害、强奸、抢劫等暴力型犯罪未成年人作案成员,分别占同期查获的未成年人作案成员的 4.2%、5.4%、6.1%。2015年,荣县城区就发生了多起社会影响恶劣、暴力倾向严重、涉案未成年人较多的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频发,且暴力趋向明显。

一种现状

未成年人犯罪频发 暴力趋向越来越明显

记者从自贡市公安局治安部门获悉,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中,参与的青少年普遍文化程度偏低,以初中文化程度以下为主,不少青少年是因某些原因辍学后便在社会上游荡,无所事事便四处惹是生非。加上社会闲杂人员对这些青少年的诱导、威胁等,青少年犯罪多为共同作案,绝大多数属临时起意作案,极少数为预谋作案。2010年,富顺城区先后发生的两起未成年人杀死未成年人的案件,调查结果均属突发矛盾引起的杀人案件。

根据富顺公安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有80%以上属盗抢性质,多发生在学校周边地区或者是网吧附近,这些走上歪路的青少年往往选择力气单薄、不敢反抗且作案易于得手的中学生和小学生实施作案。近年来,富顺县部分违法青少年通过各种传媒效仿成年人作案手法,特别是盗抢案件事前进行周密策划,并进行踩点,案中采取暴力手段实施作案,作案成人化、暴力性日趋凸显,社会危害极大。

一个成因

家庭等各方教育缺失 社会负面因素诱导犯罪

“家庭、学校、社会等存在的负面影响,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要诱因。”自贡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说,有的家庭不和、父母离异等,得不到父爱、母爱,这些青少年的心灵扭曲,逐步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有的家庭教育方式方法不当,过分溺爱,子女任性,一旦受挫就形成逆反心理;有的家庭对孩子要求过严,孩子犯错便不敢回家,甚至离家出走,被他人利用、教唆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有的家庭则完全不管孩子,放任自由,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该负责人表示,一些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学生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部分学生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扭曲,法制观念淡薄,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等情况比较突出;有的学校存在歧视学生的情况,使少数学生产生厌学和抵触情绪,逃学、退学等过早流入社会,导致孩子们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几乎所有青少年都有上网经历,而里面存在的不健康信息对青少年伟大犯罪诱发力极大。”该负责人表示,青少年涉世不深、抗诱惑力不强,面对海量的网络、媒体信息缺少鉴别能力,里面充斥的暴力、赌博、色情、拜金等内容对他们有极大诱惑力,“同时绝大多数青少年都属独生子女,长期以来,随着家庭的溺爱、娇惯及社会负面影响,使部分青少年逐渐形成以自我为主、注重自我的情况比较突出,形成许多不良恶习,成为违法犯罪的潜在诱因,也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埋下伏笔。”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偷盗、斗殴等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打击、教育后,后续的家庭、社会等监管、教育不到位,这些青少年仍易重蹈覆辙,再次走上犯罪道路。

一种措施

聘请专业人员当“法制副校长”

公安民警进校园普法

自贡如何开展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今年秋季开学前,8月19日,在自贡全市教育系统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安排部署了新学年开学工作,其中就涉及到法制教育的内容。8月26日,召开了全市政教工作例会,针对开学德育、卫生、国防教育等与学生生活学习息息相关的内容。

记者了解到,法制教育课在自贡市各个中小学校已开展多年,并且各个学校配备了一名“法制副校长”。“‘法制副校长’这个职务相当于兼职,通过就近原则,聘请政法专业人员来到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堂法制教育宣传课。”自贡市教育局政教体卫艺术科相关负责人说,在法制宣传课上,“法制副校长”从贴近生活实际的违法违纪案例入手,给学生们宣传法制知识,更专业和鲜活,让学生们记忆深刻。

自贡公安部门适时开展“平安进万家”活动,为有效提高在校学生的法制意识,切实增强在校学生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和谐、健康、安定的校园环境,派出宣传民警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园开展法制教育。

在公安部门的授课中,民警根据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征,运用通俗易懂、易为学生接受的语言,结合多年从警经验,通过一些发生在学校周边、学生身边的鲜活案例为教材,采取以案讲法、以案学法为学生讲解了什么是违法与犯罪;怎么区分打架还手和正当防卫;在校内有人向你强要钱物怎么办等内容,介绍了预防犯罪和打击犯罪的一些基本方法和常识,教授同学们如何自我保护,在遇到不法侵害时如何及时摆脱、如何防卫、如何用法律来维护自己权益。这将作为自贡公安的一项长期工作坚持下去。

为 净 化 社 会 环 境 ,2015年以来,荣县警方取缔黑网吧和非法电子游戏经营场所29家,收缴淫秽光碟、淫秽“口袋本”等非法出版物1100余份,并以失学、辍学、闲散的“边缘未成年人”和有轻微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为重点,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积极会同居委会、社区、学校等基层组织和单位,认真做好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党委政府、各级组织、社会各界和广大公民给予高度重视、关心、关爱,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预防上最重要的就是要消除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因素,真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兰江 陈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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