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留下40平米旺铺 一纸起诉 查出14名合法继承人

2018-06-07 06:36:37来源:成都商报编辑:陈乐

山东、重庆、自贡……一个家族分散在全国五个省市的14名亲人,终于在5月中旬“团圆”。团圆的场面却有点尴尬——竟是因为法院的一场官司!

今年5月8日,自贡富顺人宋某向富顺县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起诉姨妈蓝某芬,要求代表失踪母亲参与继承和管理外公的遗产。随后经法院查证,这个案件中有权继承人竟然一共有14个:包括继承人4人,代位继承人3人,转继承人6人,财产代管人1人(也就是宋某本人),而这14人分散在全国五个省市。

最终,由承办法官多次组织调解,家人们达成一致,化解了对于遗产及其租金分配的矛盾。

老人去世

外孙要求代母亲管遗产

1994年,富顺老人许某去世,留下一套位于富顺县城黄金地段的约40平方米的营业门面房,现在已经出租给他人使用。老人生前并没有立遗嘱,而只是口头交代了处置方式,但由于无法证实交代的具体事项,没有具体实施。

承办法官介绍,老人育有一儿七女,但八兄妹如今只剩下四姊妹。自老人去世以来,该门面房的租金和房产证都由老人的小女儿蓝某芬代为管理,每月收得的租金,由蓝某芬按照10份分配给哥哥姐姐或其家人。

蓝某芬的妹妹蓝某秀多年前不见踪影,今年4月份被法院依法宣告失踪。今年5月8日,蓝某秀的儿子宋某到富顺县人民法院,以代失踪母亲参与继承管理外公遗产为由,将姨妈蓝某芬告上法庭,代母亲要求按份继承门面房的产权和分配租金。

为什么要代母亲参与继承管理外公遗产?承办法官透露,蓝某秀被法院依法宣告失踪,儿子宋某被指定为其财产代管人,所以宋某有权要求代失踪母亲行使财产代管权利,包括继承并管理外公留下的遗产。

一纸起诉

查出14名合法继承人

承办法官告诉成都商报记者,通过对案件的调查了解,该案除原告宋某外,随后发现另外还有13人也是合法继承人。在这个复杂的继承案件中,继承人4人,代位继承人3人,转继承人6人,财产代管人1人(也就是宋某本人),这14人分散在全国五个省市。

“我们主要从‘家和万事兴’的出发点来考虑。”承办法官说,法官先是向宋某解释了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这一举动,让宋某主动申请将其余12位有权继承人追加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而后,承办法官又对分散在全国各地的,对相关权利继承人逐一进行通知核实。同时,多次组织相关权利继承人进行调解。

一纸起诉

家人因官司“团圆”

以化解终结

承办法官回忆,5月中旬,这个家族分布在五个省市的14人终于坐到了一起。

在调解过程中,14名当事人,各说各理、情绪激动,调解曾一度陷入僵局。宋某认为,外公共有8名子女,遗产的分配应该按照8份来分配,一家人一份。

姨妈蓝某芬及其他家人则认为,父亲去世时表达的口头遗愿是按10份分配。因为在年少时期,大哥同父亲一起承担起了照顾家庭、抚养七姊妹的责任,付出了心血。虽然大哥去世了,但对于父亲的遗产,他的子女应该多分两份,其余七姊妹一家人一份。

法官采取分开询问、逐个谈话的方式进行思想疏通工作,并向各位当事人解释相关法律规定。最终,14位有权继承人经协商一致,决定采取按份继承的方式——即门面房产权按9个份额,大哥家人2份、其余姊妹家各一份;租金按10个份额,大哥家人3份、其余姊妹各1份。

上述方案得到所有当事人一致认可。之所以大哥家人多分一点,承办法官说,据多数继承人坦言,从小到大,大哥都扮演着父亲的角色,协助父母把几个妹妹抚养长大。

至此,这个积怨已久的家庭矛盾得到化解。

赵永刚 李俊英 成都商报记者 袁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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