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秦勇)“本人承诺自觉遵守自贡市纪检监察干部‘十必须十严禁’有关规定……”6月19日,自贡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王勇郑重地在自贡市纪检监察干部践行“十必须十严禁”承诺书上写下承诺。
今年,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组建以来,自贡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对照党纪条规要求,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个人廉洁从政等方面进行提炼,制定《“十必须十严禁”行为规范》。该《规范》既包含对党忠诚、牢记使命、依法履职、秉公用权等要求,也划出“红线”,如严禁淡忘宗旨、脱离群众,严禁特权思想、盛气凌人等,从制度层面规范自贡纪检监察干部行为,严防“灯下黑”。
自贡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清介绍,自贡市纪委监委将配套建立科学、严密的考核评价体系,确保“十必须十严禁”有关规定落实到位、真正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