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新举措 让“红头文件”不“任性”

2019-12-06 06:37:05来源:四川日报编辑:顾强

让备案审查产生硬约束效果

□本报记者 刘佳

11月29日,修改后的《自贡市沿滩区现代农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使用办法》通过自贡市沿滩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审议,即将实施。“多亏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时指出了问题,让我们少走了弯路,也使新办法更贴合实际、更具操作性。”沿滩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陈勇说。

今年初,沿滩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备案审查信息化平台,发现区政府提交备案审查的现代农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中,存在扶持对象范围不能完全涵盖现有对象等不适当情形,遂要求区政府修改。在人大立法专家们的支持下,相关部门经过广泛调研,对办法进行了修改。

新办法增加了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其中,扶持对象增加了对村集体资产管理公司和土地股份合作经营的扶持等。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方式,也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法律监督的重要手段。但如何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让备案审查产生硬约束效果,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努力破解的难题。

自贡市人大常委会在实现备案审查全覆盖、提高备案审查实效方面进行了探索,努力让“红头文件”不“任性”。该市建成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化平台,实现市、县、乡镇备案审查工作互联互通,“一府两院”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共享,为备案审查工作提供了信息化保障。同时,要求备案单位每月10日将上月已公布施行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以报表形式报送,对没有印发规范性文件的进行“零报告”,强化了备案单位的主体责任和报备意识,确保“有件必备”。

“能发现病根,还能医病”是多个报备部门对自贡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评价。这得益于该市“统专结合备审”的工作模式。据了解,自贡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统一组织”与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机构“专业能力”相结合,在此基础上,依托该市人大立法专家库专家,形成审查合力,提高了备案审查工作实效。在对规范性文件提出了实质性审查意见后,该市人大还通过电话、邮件、座谈会等形式与报备部门沟通,提高审查意见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