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两家物业进驻同一小区 引发业委会“非法”之争

2018-08-03 06:20:02来源:华西都市报编辑:顾强

前期物业万象美。

业委会新聘的物业公司。

业主交了一个月物业费后,才拿到电卡。

四川资阳市万达广场SOHO公寓,是资阳城区的地标建筑,由两栋高楼组成。但奇怪的是,同属于一个小区,两栋楼下却分别设置了一个物业公司服务前台。8月1日,有网友在资阳网论坛发帖称,SOHO公寓同时存在两家物业公司,而且都要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8月2日,万达SOHO公寓前期物业公司大连万象美物业称,新出现的物业公司选聘程序不合法,他们是公寓唯一合法的物业服务方。而业委会称,已重新聘请四川神州德祥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万象美签订的前期物业合同已自然终止。对此,资阳市房管局物管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双方的争议最好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业主反映

不交物业费无法拿电卡

业委会与物业有瓜葛

网友“lemontree”发帖称,新进驻小区的德祥物业公司与业委会有利益瓜葛,业委会主持公寓电表改造后,业主需每表缴纳480元并向这家物业公司缴纳一年物管费,否则无法拿到电卡。

“我们多方咨询得知,其至今未将相关资料向房管局报备。”该网友在网帖中说,业委会由三贤祠街道办牵头组织成立,但业主对业委会的合法性表示质疑。根据相关规定,业委会成立必须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必须建筑面积及业主户数“双过半”方能有效。然而,资阳万达公司作为最大的业主,在业主大会上投了反对票,“三贤祠街道办明知不符合法律规定,仍为该业委会办理了备案手续。”

8月2日,资阳万达广场SOHO公寓多户业主向记者证实,业委会成立后,组织进行了电表改造,每表收取了480元改造费,仅出具了收据,并无发票。

在公寓内经营茶馆的秦先生说,成立业委会替业主们争取权益是好事,但业委会在收取电表改造费的同时,还要求他们必须缴纳一年的物业费,否则就拿不到电卡,会被停电。”为了不影响生意,他最终缴纳了1个月物业费才拿到电卡。”

尽管德祥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仅为每平方米1.3元,比大连万象美物业收取的2.18元便宜不少,但仍有业主表示不满:“德祥物业公司负责人中就有业委会的人,物业和业委会有利益纠葛。”

各方说法

前期物业公司:

我们是唯一合法物业企业

8月2日,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走访获悉,资阳万达广场SOHO公寓分A、B两座,每座28层,每层28间房,内有茶馆、月子中心、装修公司、酒店等众多经营场所。大连万象美物业经理李昆介绍,资阳万达广场SOHO公寓于2016年底交付使用,不包括商场有1316户,大连万象美物业成为公寓的物业服务方。

“至今,大连万象美物业都是房管部门认可的资阳万达广场SOHO公寓唯一合法物业公司。”李昆说,然而,在2017年底成立业委会前,一家叫德昌行的物业公司私下找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万象美物业公司在向房管部门反映后,德昌行物业被约谈而停止。业委会成立后,德昌行原班人马重新成立了新公司,取名四川神州德祥物业。新物业公司的注册地就是业委会的办公室。

李昆表示,如果要更换物业,也必须召开业主大会,“但至今没走这个程序,德祥物业侵犯了我们公司的权益,给公司造成了损失,我们已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权。”

李坤透露,之前业委会成立时,资阳万达广场的开发商也投了反对票,但业委会仍在街道办备案成立,“开发商也因此起诉了街道办,8月6日将开庭审理。”

业委会发起人:

业委会成立完全符合规定

8月2日,在万达SOHO公寓业委会办公室,一名业委会发起人称,业委会成立的程序完全符合规定。至于“双过半”也是合符要求的,“业委会成立,经80%的业主签字同意,我们公寓的面积也是过半的。”

该发起人介绍,万达SOHO公寓的面积并不能包括万达广场商场和停车场,因为商场和停车场由万达商管中心管理,与楼上的公寓分别属于两个主体,“除去商场的面积,他们(指开发商)在公寓的面积没有达到总面积的一半。”

对于缴纳一年物业费业主才能拿到电卡的事情,神州德祥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称,电表改造后,业主拿电卡时,确实要缴清电表改造费用,并缴纳公共区域的电费、垃圾清理费等费用。

2017年11月,业委会曾发“撤场通知”称,大连万象美物业管理公司与万达投资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合同已经自然终止,前期物业公司此前种种不作为,且对业委会成立和电力改造百般阻挠,决定新聘物业公司进行管理,要求万象美物业公司撤出万达SOHO公寓。

部门回应

双方各占一个“过半”

建议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8月2日下午,资阳市房管局物管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业委会成立由街道办组织,成立过程是否违规,则由街道办认定。那么,两家物业公司谁在万达SOHO公寓物业服务中合法?

“相对来说,万象美物业较为合法。”该负责人称,按照面积和户数“双过半”原则,万达投资公司作为最大的业主,拥有的面积确实超过一半,但是超过一半的业主与新聘物业公司签订了合同,双方各占一个“过半”,如果没有同时“双过半”,那么新聘物业公司就不能取得合法地位。

该负责人还表示,他们也多次接到业主投诉,称业委会在行使权利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他们曾两次向三贤祠街道办发函,要求其规范业委会行为。因为存在争议,目前房管局对神州德祥的备案也尚未认可。

“我们与街道办,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希望和平解决纠纷。”上述负责人称,他们建议双方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万达SOHO公寓业委会办公室粘贴的两份法院《行政裁定书》显示,曾有三户业主起诉三贤祠街道办、业委会,要求法院裁定业委会备案违法并予以撤销。雁江区人民法院认为,3名业主起诉主体资格不符,驳回其起诉申请。3名业主不服,提起上诉,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请,维持原裁定。

雁江区三贤祠街道办负责人也告诉记者,2017年9月万达广场业主向街道办申请,要求成立业委会。随后,房管局、街道办、社区、开发商、业主代表成立了业委会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组织召开了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业委会成立、更换物业服务企业过程中是否达到‘双过半’等问题,已经进入司法程序,需由法院进行认定。”肖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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