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一火锅店用“老油” 老板被判刑2年 支付惩罚性赔偿金67万

2018-10-19 21:06:26来源:四川在线资阳频道编辑:顾强

  四川在线资阳频道消息(记者 严俊溢)回收顾客食用后的锅底进行炼制,让“老油”(俗称“口水油”、“地沟油”)变成所谓的秘制调味料。10月19日,安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资阳市检察机关第一起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开庭,庭上审理了陈某英、张某学等4人因使用“老油” 所犯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4人皆被判刑,火锅店老板陈某英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同时支付价款十倍惩罚性赔偿金671329.73元,并在资阳市相关媒体赔礼道歉三日。

  2011年12月,被告陈某英加盟遂宁市打渔人家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在安岳县岳阳镇西大街开业经营“安岳县粥底打渔人家精品鱼火锅”。在经营过程中,为了所谓的“美味”和节约成本,陈某英安排服务员将顾客吃剩的锅底回收至厨房,由厨师张某学炼制成“老油”,并将该“老油”与购进的新油进行勾兑,直接加入火锅底料中供消费者食用。

  2018年3月26日,公安部门在“安岳县粥底打渔人家精品鱼火锅”店内将老板陈某英、厨师张某学、服务员张某英、姚某均4人抓获,于5月21日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安岳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5月16日安岳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科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调查。

  现有证据显示,从2016年5月至2018年3月期间,陈某英用回收的“老油”和新油勾兑成火锅底油12000多斤,销售锅底总价67132.973元。

  庭审过程中,老板陈某英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她声称炼制“老油”是加盟遂宁市打渔人家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时由公司厨师传授。“加盟时总部派来了厨师教我们怎么炼制‘老油’,说加进去味道才能更好。”陈某英表示,由于自身学历不高,未能认识到这样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陈某英辩护人也在庭审辩护时提出“老油”并不等同于“地沟油”,使用“老油”煮火锅是巴蜀地区独有的文化传承,希望对陈某英酌情判罚。

  对于陈某英及其辩护人的说法,检察院公诉人、公益诉讼起诉人并未认同,“与学历无关,就以常识来说,你认为食用多次回收处理的‘老油’对身体有没有坏处?你在销售时有没有告诉过顾客这是‘老油’?”公诉人、公益诉讼起诉人反驳陈某英时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等规定,陈某英、张某学等4人的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等合法权益。

  关于陈某英所说技术由总部厨师教授的说法,遂宁市打渔人家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给与否认,并且陈某英所说的“总部厨师”也已离职多年。检察机关表示陈某英炼制“地沟油”行为确为其本人所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陈某英4人犯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事实明确。

  经审理,法院认为,陈某英、张某学、张某英、姚某均4人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陈某英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判处张某学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判处张某英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判处姚某均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火锅店老板陈某英支付价款十倍惩罚性赔偿金671329.73元。同时,陈某英还被要求在媒体上对“安岳县粥底打渔人家精品鱼火锅”的消费者开展连续三日公开赔礼道歉,在缓刑考验期内4人均被禁止从事餐饮行业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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