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店使用地沟油 老板被判刑后在媒体上公开致歉

2018-11-20 19:47:05来源:封面新闻编辑:何勇王祥龙 田雪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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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讯(记者 王祥龙 田雪皎)11月19日,安岳县粥底打渔人家精品鱼火锅店经营者,在本地媒体及网络论坛上发布公开信,对该店此前使用“地沟油”锅底一事向广大顾客致歉。

该店经营者在信中表示,因其自身缺乏法律意识,同时追求经营利润,使用火锅底“回收油”,导致自己触犯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我已经认识到“回收油”的危害性,法律明文规定“回收油”属于餐厨垃圾的一种,对人的身体存在潜在的、非常大的危害。”上述经营者在信中说到。

封面新闻此前报道,四川安岳县女子陈代英在经营一家连锁火锅店时,让厨师长将吃剩火锅锅底回收,然后提炼“地沟油”,重新配兑锅底给顾客食用。

警方查获显示,2016年5月至2018年3月,火锅店营业额超过459万元,查实涉嫌使用“地沟油”锅底价值6.7万余元。

10月19日,安岳县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法院当庭宣判,依照刑法、食品安全法等,陈代英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厨师张顶学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服务员张先英、姚有均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4人在缓刑考验期内禁止从事餐饮行业的经营活动。

法院对陈代英违法所得67132.97元予以追缴,并上缴国库。陈代英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安岳县人民检察院赔偿金671329.73元,由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安岳县人民检察院将此款上缴国库。陈代英在媒体上对消费者连续三日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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