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名爵KTV装修工资12万元被点名 资阳公布今年首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2019-03-12 20:06:17来源:四川在线资阳频道编辑:彭焘黄智微

  四川在线资阳频道消息(记者 黄智微)近日,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布2019年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资阳市雁江区一男子因拖欠30余名民工工资12万余元“被点名”。

  2018年11月27日,伍洪、查体彬、谭刚勇等人到雁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自然人胡浩在承包资阳市雁江区某KTV装修工程项目期间,拖欠其30余名民工2018年5月至2018年10月工资12万余元。

  据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报,2019年1月7日,雁江区人社局以《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胡浩于2019年1月11日前全额支付拖欠的工资12万余元。整改期限到期后,胡浩没有履行改正指令。 2019年1月16日,雁江区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此案移交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该案现由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依法处理中。

  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监察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上述违法对象将被记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用体系。人社部门与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将依法依规对上述违法对象实施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有哪些依法查处并作出处理决定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

  (一)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者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情节严重的;

  (三)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节严重的;

  (四)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节严重的;

  (五)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

  (六)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七)其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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