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征地拆迁货币化安置成农民首选

2016-10-25 06:21:29来源:四川日报编辑:顾强记者: 吴璟

因地制宜

出台更多政策,逐步推动货币化安置

未来,政府还将继续通过货币补偿及奖励、税费减免、财政补贴、信贷支持等优惠政策措施,进一步引导居民主动选择货币化安置。

截至目前,成都、南充、内江等市州均已出台鼓励货币安置的政策措施。对此,省国土资源厅负责人表示,虽然我省已有不少实践,但目前货币化安置还处于起步阶段。

有分析认为,拆迁安置户住房消费能力有限,货币化安置时多数会购买中小户型,而市场中能否找到符合条件、数量足够的商品房,是这项政策推行的关键。“政府统一收购商品房或发放货币补偿由个人购商品房,价格均会受到市场波动影响。如货币补偿价格高于市场价格,开发商有可能人为提高房价,安置人员购买住房可能付出更高成本;若补偿价格低于市场价,对确实有住房刚性需求的安置户来说,可能买不到满意的住房。”为此,省国土资源厅负责人表示,推行以货币化为主导的多元化安置模式,需各地根据当地实际逐步推动,合理制订推进的时间和方式。

在南充蓬安县,如果选择货币化安置,则获得的货币安置款为人均45平方米的基本住房保障面积,乘以房屋拆迁时相邻区域普通商品住房市场评估价。同时,根据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分别享受搬迁补助费、住房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业补助费。

都江堰市滨江新区征地拆迁安置项目中,货币化安置提供了“现金安置”和“购房券安置”两种形式。如果选择“现金安置”,被拆迁户在提供他处有稳定居所的证明后,就可按人均安置住房面积35平方米和每平方米2800元的价格标准,领取每人9.8万元的住房货币化安置款。而“购房券安置”则针对除拆迁房外没有其他稳定居所的人,对他们的安置以每人9.8万元为基数上浮20%,即每个被拆迁人可以领取“购房券”11.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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