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发布“双创十条” 加快融入国际创新链

2017-02-20 18:11:5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彭焘记者:王玥

扩展国际创新创业载体范围

全方位支持双创国际化

成都高新区围绕“打造国际创新创业中心”的目标,正在不断推动创新资源配置、创新创业活动、创新服务等领域的全球化,加快融入国际创新链、服务链、产业链。为此,“双创十条”提出7款扶持政策,包括支持创办外资企业、支持拓展国际业务、支持引进国际先进技术、支持创建国际型双创载体等。

政策实施后,只要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均可被认定为“国际创新创业载体”:对外资持股比例30%以上的,或由外籍团队独立运营的,或入驻外资企业(外资持股比例30%以上)占比50%以上的,或入驻企业年度出口额占销售收入50%以上的,或入驻企业外籍员工总数占比30%以上的,或者是各类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经认定后,载体可享受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

“双创十条”支持企业引进国际先进技术,支持创建各类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支持创办虚拟孵化器以及支持开展国际性在线创新创业活动,也是此次政策的亮点。成都高新区创新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实践虚拟孵化、在线孵化、离岸孵化、飞地孵化等新型孵化模式,并通过相关政策进行扶持,将有效打破孵化边界,拓展孵化外延,连接全球资源,有力助推成都高新区双创大提升。”

针对自贸试验区建设,“双创十条”特别明确,支持金融机构提供国际金融服务,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创新创业企业提供自由贸易账户、境外本外币融资、人民币资金池、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等金融创新业务,每服务1家创新创业企业,给予金融机构1万元补贴,每家金融机构每年最高可得50万元资助。

以产业横向并购和技术纵向重组为导向

鼓励大企业大集团购买双创企业产品和服务

成都高新区创新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从经验上来看,大企业大集团引领的创新创业,具有平台优势强、优质资源多的特点,往往成功率较高。对此,“双创十条”创新性地提出,支持大企业大集团骨干人员创业、支持大企业大集团购买双创企业产品、支持大企业大集团提供研发平台服务和设立技术创新中心,对双创企业进行全方位扶持。

其中,对在大企业大集团工作3年以上且担任高管职务或负责核心技术的骨干人员创办的创新创业企业,其持股比例不低于30%的,经认定后,将给予1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补贴;给予300平方米以内、单价不超过50元/平方米•月的三年房租补贴。此外,对于大企业大集团购买非关联创新创业企业产品或服务的,按交易额的5%给予大企业大集团补贴,对同一大企业大集团每年最高可得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双创十条”还明确,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项目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大企业大集团技术创新中心,经认定后,按投资金额的5%给予一次性项目扶持,最高可得200万元。对年技术性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的技术创新中心,给予50万元一次性补贴。年技术性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每增加1000万元,再给予10万元补贴,依次递增后,对同一技术创新中心补贴最高可以达到200万元。

此外,“双创十条”还明确,大企业大集团并购重组非关联创新创业企业,可按交易金额的2%给予最高可给予100万元补贴;对销售收入小于2000万元,被并购后保留法人资格,且交易额小于本企业净资产5倍的小微企业,按交易金额的2%给予最高可获得50万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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