谣言!2018公职人员喝酒开车直接开除?!真相是……

2018-01-29 17:22:39来源:四川在线编辑:何勇

四川在线消息:​​近日,一篇标题“2018国家公职人员喝酒开车可直接开除,子女发展都受限!”的微信文章占据了朋友圈,如下图:

可是真的是如标题及内容所言吗?

1月29日,南充网警巡查执法官方微博对此进行了解读和辟谣。

虽然网传文章有一定不妥之处,

不过在此提醒各位,

虽然喝酒开车不一定会被直接开除,

但是给予处分这是肯定的,

还是一句老话:“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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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失实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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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此文涉及到的《关于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法律文书中增加被处罚人有关信息采集项目的通知》实为2016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所发文件,文号为公交管〔2016〕260号,文件规定:从2016年7月1日起,机动车驾驶人实施交通违法行为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对交通违法作出行政处罚时,被处罚人的政治面貌和职业信息将被调查,涉及中共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将被通报纪检监察机关。该文并非2017年12月18日所发,也非2018年1月1日起才执行。

其次:2016年6月3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今日发布权威信息,称真实情况是这样的:针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10类交通违法行为,7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将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增加政治面貌和职业信息的采集项,此举旨在为部门信息共享、抄告联动及征信挂钩创造条件,以进一步提升我国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

其中,10类交通违法行为包括:酒驾醉驾、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拼装改装或报废车辆、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或标识、套用机动车号牌、脱保、超速50%及以上、货车超载30%以上、客运车辆超员。

新增加的政治面貌一项则涵盖了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革党员、民盟盟员、民建会员、民进会员、农工党党员、致公党党员、九三学社社员、台盟盟员、无党派人士、群众等。而新增的职业信息一项,除了公务员,也包括公安民警、职员、工人、农民、自主经营者、军人、武警、教师、学生、港澳台胞、华侨、外国人、外来务工者、不在业人员等。

再次:真如文中所言“涉及中共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将被通报纪检监察机关。其中如果是医生、律师可吊销执照,法官、公务员、教师等可直接开除;”吗?中共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醉驾真的会被直接开除吗?真实情况是这样的,且看哪些情况会被开除公职?

【下一页】

且看哪些情况会被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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