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真的会被直接开除吗?
真实情况是这样的,
且看哪些情况会被开除公职?
一、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上述规定可以看出,
公务员被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虽然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免于刑事处罚的,
可以不开除公职,
被处缓刑以上责任刑罚的(包括缓刑),
一定开除公职。
同时《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几种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2.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以上情形可见,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就是不承担刑事责任或无罪,如果侦查机关已经追究了,应该撤销案件;如果案件已经移送人民检察院起诉,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案件在人民法院审判阶段发现或出现以上情况,应当分别情况处理。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应当作出判决,宣告无罪;对于被告人死亡的,应作出终止审理的决定;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撤回告诉的,应当撤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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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