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城市读本讯(记者 陈俊君)2014年12月15日晚9点,和朋友饮酒后,王某驾车,带着朋友姚某、张某从顺庆区从西河大桥向嘉陵区蚂蝗堰方向行驶。行驶至陈寿路时,恰遇交警酒驾临检,王某靠边停车,并从驾驶室位置翻至车后排位置,让坐在副驾位置的姚某赶快到驾驶位置顶替自己。
“检查时,我们看见一个小轿车突然紧急停靠,便上前检查。”据交警回忆,到达车辆旁时,车内散发出一股酒味儿,而驾驶室内根本没有驾驶员,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姚某正向驾驶室移动,后排坐着两名男子。当民警将三人下车接受检查时,趁着张某进行酒精测试时,王某连忙到附近超市买了瓶白酒,让张某赶紧喝酒,交警连忙上前制止,见状王某便将白酒四处泼洒。
鉴于王某的不配合,民警当即决定将三人带回调查。后经交警询问,三人均承认是王某驾车。对于为何酒精测试时的强行灌酒,王某说:“前段时间网上一直流传说,酒驾被抓到了马上喝酒,交警不能证明是开车前喝酒还是下车后喝的酒,这样就可以不受到处罚。”后经嘉陵区人民法院审判认为,王某酒后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因是初犯,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