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新闻客户端侵犯肖像权和名誉权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韦海军律师认为,新闻客户端未经当事人本人同意,在有关报道中擅自使用其照片,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六条、第十五条等有关规定,小张有权提起诉讼,新闻客户端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抚慰金。
华西都市报记者 李天宇(文中当事人系化名)图片由当事人提供
首页上一页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