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应急联动协议122份,四川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体系全面构建!

2020-01-09 16:34:0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彭焘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殷鹏)1月9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随着近日四川、青海两省《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合作协议》的签订,目前全省已签订应急联动协议122份,标志着我省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体系正式全面构建。

四川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肩负着维护我国生态安全的重要使命。今年以来,为保障长江上游生态环境安全,四川将区域联防联控纳入重点工作,全省共签订应急联动协议122份,其中省级协议17份,市(州)级协议54份,县(市、区)级协议51份,实现了行政区域、跨界流域和主要部门的全覆盖,提升了全省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在体系性建设方面,四川着力打造以省际联防为支撑,市(州)联防为基础,部门联防为骨干的突发环境事件体系。在省际之间,以输入输出环境风险防控为重点,积极协调甘肃、陕西、重庆、贵州、云南、青海、西藏等7个周边省份生态环境厅,因地制宜制定协议内容。在市(州)之间,以流域联防联控为着力点,2019年,由省级划定涪江、嘉陵江、安宁河、大渡河、青衣江、琼江、渠江、雅砻江、长江(金沙江)流域等九大重点流域,进一步细化协议内容,组织九大流域所涉市(州)生态环境局签订联防联控协议,逐步构建起七横十一纵的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体系。

在长效性建立方面,四川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相邻地区生态环境部门轮流召开联席会,通报交流应急处置工作,研讨相关经验,共同提升应急应对能力。此外还通过建立长效协作、联合防控预警、联合应急应对、协同后期处置等四项机制,统一工作运行机制,有效支撑、推进两地长期合作。

在突出实操性方面,一是在联合防控预警机制中,通过明确联合演练频次、联合检查方式、联合预警范围,实现协议内容规范化、可操作化。二是在联合应对机制中,通过落实信息互通责任人、联合监测单位、协同处置要素、信息发布主体等,确保应急应对过程中各部门职责清晰、分工明确。

比如,2019年5月8日,成都市东风渠发生一起疑似石油类物质污染河道事件,可能引发跨区域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在组织应急应对的同时,迅速通报下游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并及时共享监测数据等,对可能引发的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起到了极大的积极作用。

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主任邱辉表示,下一步,四川将按照国家的部署要求,深入细化体系内容,持续强化《合作协议》落实落地,并推动联防联控向纵深发展,突出强化流域环境风险评估,把准流域风险点位,摸清流域环境风险底数,保障流域环境安全,不断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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