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新食安法下的职业打假人 专买问题商品只为十倍索赔

2015-10-21 06:11:22来源:华西都市报编辑:刘波

打假江湖·公益与生意

对于自己的职业属性,杨海一直坚持自己是为了公益,但对于自己的收入,他只是得意一笑,不予透露。

餐饮生意难做,转身做打假“生意”

  专攻/曾花两天时间琢磨新法

完成打假,等待赔款的杨海,面对记者并不避讳自己职业打假人的身份,并滔滔不绝地讲起了自己的经历。

据他介绍,自己是山东人,最开始做餐饮生意,两年前因生意难做,在一位老乡的带领下,成为了一名职业打假人。“以前一直和食品打交道,比较熟悉这方面的情况,打假的重点就放在了食品上。”

作为职业打假人,就得熟悉相关法律。“新食安法出来后,我们专门组织了培训,花了两天的时间来学习。”杨海说,食品出现最多的问题,就是过期后继续销售或者篡改生产日期。“超市一般要求商品在保质期三分之二的时间内,因此,有些虽然没过保质期,一些经销商还是会改日期。”

每次“逛超市”,杨海都会带上小型的摄像机。“光有小票可不够,全程都要录下来,他们才赖不了。”说着,他向记者展示了一小段录像。被抹掉的生产日期并不容易被发现,他们会准备一个电筒,或者借助手机的闪光灯来照射喷码处。“如果是钢印的,可以抹一点印泥,就会很清楚了。”

专门/

  手下有80人打假团队

要在这么多商品中发现问题商品,并不完全靠眼力和运气。杨海很自豪地说,自己现在有一个80多人的团队。“每个人都有分工,他们(小刘)只是一部分,还有追经销商的、调查源头的。”

杨海说,每次“逛超市”前,他们会从同行口中了解哪些商品可能出现问题,然后会着重找某一批次的商铺;为了找到各级经销商,他们专门有人跟负责送货的工人搞好关系,“可以从他们口中得到经销商的消息;他们会花上万元购买“问题”商品,但都是要分批购买,而且每次都是不同的人。“一次性买太多,可能不会卖给你。”

杨海说,就在前不久,他们靠这些办法,在广汉发现一批问题牛奶。“除了赔偿外,我们还获得了举报奖励。”不过,对于自己的收入,他只是得意一笑,不予透露。

对于自己的职业属性,杨海一直坚持自己是为了公益,不会像一些打假人,获得赔偿后选择“私了”。“这些有问题的食品,被不知情的市民吃下,可能发生什么后果?”杨海加重语气说道。华西都市报记者吴冰清摄影报道

  相/关/法/条

退一赔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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