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杯期间特大跨国赌球案告破 涉案人员在成都被抓

2016-06-15 06:31:18来源:华西都市报编辑:陈乐记者:吴柳锋 何艾琳

另起炉灶 员工最高月入5万

2012年9月间,肖某嫌分成不够,又绕开合伙人李某等人,单独与澳门一支付公司合作。

在成都市,他指使曾经的“心腹爱将”马某利用互联网为“bet365”等境外体育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给赌客的服务。

很快,马某即与其女友在成都武侯大道双楠段某小区的住处,开始实施资金支付结算活动。因“业务量”剧增,马某又拉拢多位亲友加入。

2013年,肖某在成都租赁专门场所,供马某等人实施资金支付结算活动。一个由肖某主导、马某实际管理的转账结算赌资的“家庭作坊”在成都成型。

有计算机专业背景的马某,还专门制作了快速转账程序。因2012年9月至2013年12月31日的转账数据已经被人为删除,无法恢复。据不完全统计,仅2014年1月至9月,肖某、马某等人为“bet365”等赌博网站结算赌资17亿多元人民币,获取服务费达2600余万元人民币。

马某等人每天轻松“工作”几个小时,每月则有1万- 5万元不等的收入。

判决/

主犯获刑8年被处罚金300万

2014年前后,公安部再次挂牌督办此案。9月16日,肖某和同伙李某等人在成都被警方抓获。

随后,高新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帮助公安机关固定、完善证据。后经审查起诉,肖某等十人被起诉至成都高新区法院。

6月7日,经两次开庭审理,高新法院公开宣判。肖某因犯开设赌场罪,依法判处肖某有期徒刑六年,撤销其原判缓刑,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300万元人民币;

马某犯开设赌场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其余同伙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两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醒/

参与国外赌球严重者或被追究刑责

该案承办法官提醒说,目前,2016年欧洲杯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这也是赌球的高峰期。不少国内球迷在看球的同时跃跃欲试,希望以小博大,但这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如果在国内开设代理投资点,或为国内参与赌球者提供资金结算,那就构成了开设赌场罪。”该法官说,一般量刑在3年以下,如果涉案金额巨大,则量刑3至10年。

同时,如果球迷通过各种形式参与网络赌球,所有的网络赌球都是违法行为,严重者则涉嫌赌博罪,量刑在3年以下。 高新法检宣华西都市报记者吴柳锋何艾琳实习生廖茂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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