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雷倢)1月2日,记者从成都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自1月1日起,成都市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据成都市医疗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两险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基金将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更加规范并适度提升,新增了产前检查费待遇,提高了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和部分计生医疗费待遇标准等,且生育保险待遇不计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合并实施工作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两险合并实施后,可以全面实现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有效提升经办管理效率,降低经办管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