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
王中强的成都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
杨莲为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决定免去:
袁顺明的成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李杨俊为成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免去:
胥晓刚的成都市监察委员会派出成都天府新区监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
吴爽的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荣文的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汪明的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何岗的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敖富的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袁晟翔的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侯文飞为成都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胡炀威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瞿晖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胡晓红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洪亮为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景为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谢岱君为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书扬为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林遥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贺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刘东的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批准:
杨堰宁辞去简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赵维刚辞去蒲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
向波为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胡庆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原红旗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