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简称“跨境电商B2B出口”,是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送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交易的贸易形式
●同样是1000件货,过去通关一次要两三天时间,跨境电商B2B模式只需要一天时间就能完成进区到出区的程序
●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降低了中小微企业参与国际贸易的门槛,企业今后可以直接对话海外消费者和小企业这两大新客群
四川在线记者 蒋君芳 雷倢 陈昊
9月1日,成都正式启动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成都海关统计数据显示,试点启动首日,成都海关共验放企业申报的“9710”“9810”清单及报关单1400票,货值208万元,包括服装、玩具、饰品、日用品等,主要出口英国、波兰、泰国、以色列、美国等国家。
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外贸新业态发展,日前海关总署发布《关于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范围的公告》,在第一批10个海关的基础上,新增包括成都在内的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企业可以一次登记、一点对接,享受海关允许转关、优先查验、便利退货管理等优惠政策,全程通关无纸化,申报更加便捷。
据了解,跨境电商B2B出口是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送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交易的贸易形式,企业根据海关要求传输相关电子数据。跨境电商B2B出口包括B2B直接出口和出口海外仓两种形式,其中,B2B直接出口采用“9710”监管方式申报;出口海外仓采用“9810”监管方式申报。成都国际铁路港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同样是1000件货的情况下,过去通关一次要两三天时间,B2B模式只需要一天时间就能完成进区到出区的程序。
“在‘9710’和‘9810’两种新的监管方式设立之前,我国海关针对跨境电商的支持措施主要集中在零售进出口(B2C)领域,但企业之间的B2B贸易才是全球贸易的主流商业,具有规范性强、专业化程度高、订单交易量大的特点。”成都市跨境电子商务协会秘书长姚正毅介绍,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出口监管试点的展开,可以帮助一部分跨境电商B2B贸易从一般贸易中剥离区分出来,“这有利于政府部门准确统计外贸进出口额,掌握外贸进出口结构和发展形势,同时也有利于政府部门采用相应的宏观调控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
姚正毅认为,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降低了中小微企业参与国际贸易的门槛,“这类企业今后可以直接对话海外消费者和小企业这两大新客群,并凭借自身灵活的供应链,较快适应新兴市场的个性化消费,获取新的市场空间。”
“以前跨境电商B2B贸易没有匹配的通关路径,只能以一般贸易或者跨境零售出口等方式替代。”作为参与“9710”“9810”首单申报业务的企业,四川汇通天下物流有限公司负责人李鸥说,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让企业申报有了专属通道,大幅缩减了企业运营成本,让企业轻松地在成都进行便捷申报同时,货物可自由地从全国各地直接快速通关后出口全球,“我们会更加积极地拓展海外业务和市场。”
数据显示,今年1-7月,作为外贸行业新业态新模式,成都国际铁路港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累计183万单,同比去年增长7.4倍。成都海关所属青白江海关监管一科四级主办王晨雨介绍,成都海关成为第二批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海关以后,青白江海关提前制定试点计划,简化申报流程,安排专人专岗负责单证审核,企业可以适用“一次登记”“一点对接”,享受优先查验、便利退货管理等改革措施,充分享受海关改革创新释放的政策红利。
“下一步,我们将引导更多的跨境电商企业、贸易企业参与到B2B出口业务,争取尽快开行跨境电商B2B出口专列,服务更多的外贸企业。”成都国际铁路港所在的成都市青白江区国贸和物流局副局长何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