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追击“遗址”被盗文物 专案组成员揭秘沉银案件始末

2016-10-18 05:45:05来源:华西都市报编辑:陈乐记者:李庆

施压

买家迫于压力,交出虎钮金印

经过进一步侦查,专案组摸排到,汪某团伙曾盗挖到张献忠1枚金印,并以800万元的价格,将该枚金印卖给了一袁姓文物商人。后袁姓商人,又将其打包,和一些金封册、银锭一起,以136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西北某省商人范某,范系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015年10月,刘刚所在专案组,第一次进入西北,与范某进行了正面接触。“接触了十余天,他承认与成都某商人有过文物交易,但否认与其有过金老虎印、金银册等涉及彭山文物的交易。”

追赃工作陷入了僵局。由于没有直接证据,加上范某在当地有一定名望,专案组没有轻举妄动。而是悄悄回到彭山,一边继续搜集证人证言,一边向公安部汇报,确保金印不被转移。

之后,刘刚等人再入西北。但范某依然拒不交待,对金印一事始终否认。“当时各方证据,都指向他藏有金印,但他始终不配合,我们只好回川,给他时间考虑。”

回到眉山,专案组成员,将案情逐级汇报。专案组副组长、眉山市公安局副局长刘长林决定带队,三入西北。“范某拒不见面,从多个渠道我们了解到,他心存侥幸,想拖下去。”

专案组成员相继和当地公安、范某家属等人沟通,并放出狠话:“不管花多长时间,不管范某是什么人,金印都必须拿回来!”

2016年4月,范某迫于压力,主动联系专案组,表示愿意上缴文物。4月21日,专案组“四进四出西北”,成功从范某处收缴文物102件。经鉴定,其中一级文物4件(其中“虎钮永昌大元帅金印”为国宝级)、二级文物15件、三级文物30件。长达一年之久的漫漫追赃之路,至此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

民警讲述

“仍有部分嫌疑人,狡辩是江边捡拾”

但在罗阳看来,工作可能还没有结束。“大部分的犯罪嫌疑人,都不配合,要么缄口不言,要么不断讲故事骗警察。很多人,都自称是到江边捡拾,没有盗掘。”罗阳说,“虽然经过教育,有些人主动认罪服法,争取从轻处理。但直到今天,依然有犯罪嫌疑人‘零口供’。”

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水下考古中心主任刘志岩说,在不同地方发现文物,其历史意义是不一样的,能提供的历史信息也是不一样的。由于盗掘分子的野蛮操作,无可避免地会对文物本体造成伤害。盗掘分子只会挑选一些他认为经济价值比较高的文物,而对一些他们认为经济价值不高或没有经济价值的文物,他们就会随意丢弃,或者是进行一种蓄意的破坏。盗掘分子把文物带离了其原生的环境,这些文物承载的一些历史信息也随之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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