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38万买8间门市,5间被人抢先过户 过户者:我先付的钱

2019-12-15 06:48:53来源:红星新闻编辑:刘波

  四川巴中市平昌县男子杨某和好友花138万元购买8间门市,其中5间一直未能过户。2018年3月,杨某购买的5间门市被人抢先过户,过户的不是别人,正是之前门市被法院强制执行时,拍下但未付钱购买的谢某珍。

  随后,杨某请律师邱某调阅房管局相关资料,发现杨某手里的5间门市的房产证在当地媒体登了遗失启事,随后在2018年3月,5间门市的产权抢先于杨某过户在谢某珍名下。同时还发现,当地法院在同一天内就同一事情发出了两份金额和买受人不一样的《民事裁定书》。

  8月29日,杨某就购房合同纠纷,将开发商、张某平夫妇以及谢某珍等人告上法庭,12月9日,平昌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正在办理中。

  12月14日。谢某珍告诉记者,她花70万元从平昌县法院买到变卖门市,买门市在杨某之前。此外,她说现在自己人在外地,暂时无法提供相关手续。

  ↑法院受理案件信息。

  138万买下8间门市 有5间6年时间过不了户

  2005年左右,杨某和好友共4人合伙在平昌县租用平昌华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的房子,在江口镇开了一家汽车修理厂,生意红火。

  2013年,修理厂办公室隔壁14-18号共5间门市闲置,杨某和几个股东合计租来开车行,扩大经营范围。通过向开发商打听,杨某交了租金,后来得知有8间门市可买,其中包括租来开车行的5间门市。

  随后,杨某与开发商谈妥,在2013年6月13日和开发商签订《房屋转让合同》,以3300元每平方米的价格,将上述14-18号门市共计262,52㎡和28-30号门市共计160.54㎡全部购买,总价共计138万余元。杨某先支付了40万元,合同约定在2013年12月底前付清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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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的门市。

  但是,杨某从开发商手里拿到的房产证书里,有5间门市证书显示是张某平和妻子孙某芬共同持有,而并非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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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市产权证书复印件。

  张某平回忆,当初开发商资金紧张,用自己名字将房子“购买”,然后再用房子抵押给中国农业银行平昌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农行的钱还是由开发商偿还。

  资料显示,开发商将13间门市,其中包括14-18号5间门市,在2005年用于抵押贷款29万元,时间为120个月,每月按时偿还银行本金和利息3606.14元,但开发商只偿还了4万元后,就未继续偿还贷款。

  2008年3月15日,农行将张某平夫妇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欠下的25万余元贷款及其资金利息。2008年5月23日平昌法院通过调解,约定张某平和孙某芬在当年6月20日前,还清农行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如逾期不付,农行有权对设置抵押的5间门市进行折价拍卖。

  开发商工作人员苟某介绍,后来确实还不起钱,农行向平昌县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对5间门市进行拍卖,

  平昌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显示,门市3次流拍,最后卖给谢某珍和符某满。

  “谢某珍和符某满想要门市,但是拿不出钱。”苟某说。最后,开发商自己向农村付了70万元,将5间门市购回,再卖给了杨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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