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四川下月试点 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2021-05-20 06:58:04来源:四川日报编辑:顾强

●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婚姻登记机关的主要认定依据是看是否持有有效居住证

新华社北京5月19日电(记者高蕾)记者19日从民政部获悉,近日,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根据现行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结婚、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这一规则的制定固然有着当时的考虑,但在如今看来,将给不少群众带来负担。

民政部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婚姻登记机关平均每年办理结婚登记1000万对左右、离婚登记近400万对、补领婚姻登记证400万对左右,直接服务群众近4000万人次。

与之相对的是我国人口流动愈发频繁的现状。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有4.93亿人处于“人户分离”的状态。更值得注意的是,流动人口中15岁至35岁的人员占了总量的70%以上。这些人员多为外出打工就业、经商办企业、求学参军人员,适婚人员占绝对比例。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流动群体返乡办理婚姻登记必将产生较大的时间、人力、物力和经济成本。

据民政部介绍,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启动后,如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在试点地区,也可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经常居住地一般是指公民离开户籍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地方,婚姻登记机关的主要认定依据是看是否持有有效居住证。

同步播报

川内七市展开“全市通办”试点

四川在线记者李丹

记者19日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目前,四川在成都、德阳、眉山、资阳、乐山、遂宁、攀枝花等7市正式开展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即男女双方有一方或者双方户籍为该7市户籍的内地居民,可到本市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试点婚姻登记的“全市通办”,打破了以往的登记户籍区域限制,将极大方便群众的自主就近选择。

下一步,四川省民政厅将在总结7市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工作经验基础上,尽快在全省推进婚姻登记跨区域通办工作,为实现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奠定基础。

权威解读

在经常居住地申请婚姻登记时应注意啥?

19日下午,民政部召开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予以解答。

在经常居住地申请婚姻登记,当事人应注意什么?

在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看来,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充满了风险和挑战,也非常需要婚姻当事人及社会公众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王金华表示,为提高“跨省通办”的效率,避免人员聚集,同时也为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当事人信息提供更充足的时间,试点地区大多开通了网上预约系统。“我们建议当事人按照试点地区的要求提前在网上预约办理。”王金华说,“工作人员核实信息时,如果发现有材料需要补交,也会主动给当事人打电话,避免当事人来回奔走。”

同时,王金华提示,办理婚姻登记时,要如实填写本人身份信息和婚姻状况,以免因信息不实被纳入婚姻登记领域失信人员名单。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实施后,如何减少重婚、骗婚现象?

近年来,有关重婚、骗婚的案例时有曝光,引发民众关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实施后,对当事人信息的核验难度有所提升,如何减少重婚、骗婚现象?

民政部信息中心总工程师王兴玲表示,下一步,民政部将强化婚姻登记全国联网审查,保证婚姻登记的准确性。同时,民政部还将加强与公安、法院、外交、卫健、移民管理、残联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加强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和婚姻状况信息的核验。此外,提升婚姻登记机关软硬件水平也是重要举措之一。民政部将指导各级婚姻登记机关配置人脸识别、指纹采集比对、身份证读卡器等技术设备,提高婚姻当事人个人信息比对的准确性。“我们还将加大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的联合惩戒力度。”王兴玲说,“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民政部门将配合有关部门加大打击力度。”

当事人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需要提交什么证件?

发布会上,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张贞德就当事人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需要提交的证件问题进行了说明。

“如果当事人一方户籍地是婚姻登记地的,就仍然按照现行《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出具户口簿和身份证。”张贞德说。同时,张贞德表示,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实行后,对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当事人,将多一种选择,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新华社记者高蕾(据新华社北京5月1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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