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刘佳
根据相关规定,凡2021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以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需要在今年6月30日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报送2021年年度报告。目前,年报报送即将截止,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尚未报送的企业需尽快报送。
以往年度,未及时报送年报的企业将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从今年开始,逾期未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农专社、个体工商户),除继续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注册登记地市场监管部门还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报送年度报告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也将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相关信息还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等进行公示。市场监管部门特别提醒,若企业在登记机关办理了歇业备案,歇业期间依然需要报送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