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联通返还多扣费用 并赔付用户500元话费

2016-05-10 06:57:15来源:华西都市报编辑:何勇罗轩

律师说法:任何违背消费者意愿的行为都属于欺诈

《擅自绑定最低消费套餐 联通多扣我900元话费》追踪报道:

5月6日,由本报独家报道的《擅自绑定最低消费套餐 联通多扣我900元话费》引起社会极大关注。5月9日,记者从用户杨先生处得知,达州联通已主动联系他商讨解决方案,并达成一致。达州联通除了以话费形式返还多扣杨先生的904.22元话费,另外再赔付500元话费。四川省律师协会环资法专委会委员冯骏律师认为,任何违背消费者意愿的行为都属于欺诈行为,应该以现金方式退 1罚3,即退还多扣费用,并赔偿多扣费用的3倍。

双方达成一致联通返还多扣部分并多送500元话费

据杨先生介绍,5月6日上午,达州联通工作人员主动联系上他,再次给出解决方案,即以话费形式返还多扣的904.22元话费,另外再赔付500元话费。

杨先生说:“联通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说,让我参加什么活动,另外再送我500元话费,虽然没明确说赔偿,但其实就是,我就同意了。”在他同意达州联通给出的解决方案后,5月6日中午,先后收到两条充值短信,一条是联通返还的904.22元话费,另一条是赔付的500元话费。后来,杨先生又收到了联通客服热线10010的电话回访。

律师说法:违背消费者意愿都属于欺诈

四川省律师协会环资法专委会委员冯骏律师认为,任何违背消费者意愿的行为都属于欺诈行为,只要是产生消费行为,商家都有义务让消费者清楚自己的消费项目、内容以及价格等,在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上述事宜的情况下,哪怕消费者已经不明就里地签字认可,经营者的行为同样是属于欺诈行为。

针对达州联通与用户杨先生达成的解决方案,冯骏认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款,经营者应该退 1罚3,即退还多扣了杨先生的904.22元话费,另外再赔偿杨先生多扣话费的3倍作为惩罚性费用。

冯骏说:“退1罚3的情况下,除非是消费者同意,否则经营者也不应该以话费的方式充抵,而应该是以现金方式退还并赔偿。另外,对于这种已经构成欺诈行为的,经营者应该对消费者赔礼道歉,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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