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达州消息(曾猛 记者 向国权)10月11日,记者从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渠县公安交警查获一例准驾车型不符且严重超载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查获后,驾驶员报出一亲戚的驾驶证号,企图蒙混过关,被处以罚款2400元,拘留5日的处罚。
据了解,10月4日中午11时50分许,渠县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在涌汇路开展检查时,发现一辆重型货车明显超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立即示意该车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该车驾驶员自称叫谭某某,且未带驾驶证,只记得驾驶证号,民警通过驾驶人所提供发驾驶证号码查询发现,谭某某持有准驾车型B2驾驶证,驾驶证状态正常。
经交警进一步查证发现,该驾驶人并非所称的谭某某本人,其真实姓名为李某国,且李某国只持有C1E驾驶资格,并未办理过B2证。李某国在查获时提供的驾驶证号码系其亲戚谭某某的驾驶证号码。
随后民警将该车挪到超限站进行检测,磅秤显示该车载重62.7吨,该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36吨,该车超过核定载质量74%以上,属严重超限超载的违法行为。
目前,李某国因实施了驾驶与驾驶证载明准驾车型不相符合、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400元,拘留5日的处罚。(图片由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