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房管局做客直通车 解答保障性住房等问题

2013-12-13 10:03:4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

如何申请公租房

申请公租房具体有哪些条件?大致的流程是怎样?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成都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徐孝海介绍

答:我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或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下(含5万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我市公共租赁住房:

(一)申请人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家庭的,家庭人口应当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应当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年满35周岁。

(二)申请人为新就业职工的,应当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在中心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区城镇户口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交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具有中心城区户籍的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家庭或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应当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籍簿、身份证、婚姻证明(未婚的提供未婚承诺)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无工作人员提供收入承诺)。

新就业职工应当向用工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籍簿、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未婚承诺、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

外来务工人员应当向用工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居住证(或户籍簿)、劳动(聘用)合同、婚姻证明(未婚的提供未婚承诺)原件及复印件和收入证明(有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人员提供收入承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单位组织申请的,职工持本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居住证(或户籍簿)、劳动(聘用)合同、婚姻证明(未婚的提供未婚承诺)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原件(有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人员提供收入承诺),向用工单位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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