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传销案涉及面广 曾有案件涉及全国29省市4万余人
问:与其他经济犯罪相比,传销案有着什么样的特点?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李治钢:首先是涉及面广,涉案金额巨大,危害特别严重。比如去年我省眉山经侦部门侦办的“3·15”特大网络传销案,该案涉及全国29个省、市、区和香港、澳门,参与传销人员多达4万余人,涉案金额4.88亿元。
二是活动手段不断翻新。传销组织在强大的打击力下,从公开转向地下,以店铺经营为掩护进行传销活动;从集中转为分散,窝点一般以几人为一个“家”,规模不大,并且大多以出租屋为活动场所,且窝点分散在多个社区,形成一对一传销;
三是活动时间从正常行政上班时间转为休息日、休息时,避开查处打击;
四是花“大价钱”,利用新闻媒体推介,给自己戴上“光环”,诱惑不明真相的群众加入传销组织。
五是弱势群体成为受害者,受骗者变为骗人违法者,涉众涉稳的问题特别突出。大部分传销案中,下岗人员、无业者等低收人群体以及离退休老人等弱势群体成为受害者。这些群体由于法律知识不够、投资经验不足、防护意识不强,容易被传销组织的不实宣传所蒙蔽。在投入资金后即使发现有被骗可能,也希望更多的人参加,减少自己的风险,因此,他们会自觉的变成宣传组织人员,即是受骗者,又是骗人违法者。而传销组织被摧毁后,下层受害群众在心理盲目无助情况下情绪不稳定,极易受他人煽动,将矛头转向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引发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