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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否盈利 都涉嫌侵权
四川大学民商法研究中心主任王建平认为,未经他国政府同意,擅自模仿他国文化遗产建筑构的行为成了侵权。即使该建筑早已过了知识产权法的保护年限,但由于其代表了建筑所在国的文化内涵,进入了所在国的公有领域,即成为其政府资产,不能以过了知识产权保护年限为由仿造。
“很多建筑在设计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属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范畴,例如北京的水立方、国家大剧院和鸟巢等建筑,都是建筑作品。因为其现在还在知识产权保护年限的范围内,暂时没有出现仿造品。但是不能以此来规避仿造他国历史文化古迹产生的侵权行为,这样的仿造不管是否出于盈利的目的,严格来讲都构成侵权。”王建平说。
如果他国政府对仿造建筑较真了咋办?王建平表示,除了赔偿对方政府相应的经济和精神损失之外,还要把侵权的造访建筑拆除。
山寨是因为需要 被盲目追捧
对于各地络绎不绝地出现“山寨”世界旅游景点,四川省社科院社会学专家胡光伟认为,这些建筑多出现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需要通过旅游来吸引游客,发展经济,在自然和人文资源都欠缺的情况,只能靠生搬硬套国外的著名建筑来汇集人气。
“国内有很多以建造世界著名建筑的微缩景观来吸引游客的公园,因为不是1比1的建筑比例,没有引起社会足够的重视。”胡光伟说,国内一些游客对于“山寨”建筑盲目追捧,却经常分不清楚建筑的真正名称、文化内涵和实际用途。例如有游客把仿造的“美国白宫”和“美国国会大厦”混淆了,白宫是一栋白色的新古典风格砂岩建筑物,而外形更为大家熟知的带有圆顶大厅的建筑则是美国国会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