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空坠杯”案宣判 144名被告败诉共赔偿15万余元

2014-06-18 11:09:4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记者:颜雪

    法院答疑>>>>>>

    问:为何被告144名,而赔偿商户只有124户?

    法院:确定被告为144名,有些商家已经注销了,只能追加股东人数;有的分公司注销了,只能追加总公司。所以被告人数144名,和商户124户不是一个概念。

    问:物管公司为何不承担更多责任?

    法院:部分商户认为,物管方成都星亿管理公司没有尽到管理责任,应该多承担责任补偿。然而本案的补偿责任不是连带责任,而是基于对弱者进行救济而确立的。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的可能性,在该建筑物的使用人中具有同等的概率,故对陈涛损失的补偿责任应由各商家在合理范围内平均分担。

    问:负楼层的商户根本不可能抛掷杯子,为何要赔?

    法院:楼梯是公共区域,连同6层平台,是整个商厦的使用人,包括负层至26层的使用人均可任意到达的场所,商厦所有使用人也因此具有了实施加害行为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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