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通高中:免学费和生活补贴
2013年,成都向5.6万名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了生活补助,还开设了“宏志班”、“志远班”、“希望班”资助寒门优秀学子。通过免学费、补助生活费的方式,让他们在毫无生活压力的环境下,顺利完成学业。
根据统计,仅2013年,成都就资助“宏志生”1391人,资助金额488.2万元,截至目前,全市已资助“宏志生”11748人次,资助金额达4216.55万元。
1、免课本费:
公办学校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可直接向学校申请免除课本费。
2、免住宿费:
公办学校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可直接向学校申请免除住宿费。
3、生活补助: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人均1500元/年的生活补助。学生可直接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持居住地街道(乡镇)或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家庭贫困证明。学校受理申请后按程序进行评审、公示,并报相关部门审核后实施资助。
4、免学费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公办学校对学生个人全免,民办学校学生按同类公办免费标准给予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学生个人应交费额),收费标准与补助之间的差额由学生个人交纳。
认定程序:直接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持居住地街道(乡镇)或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家庭贫困证明。学校受理申请后按程序进行评审、公示,并报相关部门审核后实施资助。
5、宏志班
资助对象:成都户籍低保家庭或低保边缘困难家庭;中学曾被评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其他荣誉,综合素质A等;中考升学成绩达本区(市)县当年“宏志生”招生学校同批次录取要求(指标到校生和高中在读学生不受此条件限制);未受其他资助。
资助标准:学费、书本费免收;生活费一圈层4000元∕学年·人,二、三圈层3500元∕学年·人
认定程序:需填写"宏志生"救助申请审批表;提供综合素质等级鉴定证明;提供户口簿、身份证、近三年校级及以上"三好"(优秀)学生等荣誉证书、学生本人的成都银行卡的复印件(注明开户人姓名,并确保卡号清晰);各类别申请人提供相应的《低保证》复印件、孤儿证明、《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情况告知书》等,并把相关申请材料按规定时间提交至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每年预计时间在5月中旬开始。
6、志远班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中考成绩超当地省重点录取线,身体健康、具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资助标准:免去高中三年学费,同时根据成绩和综合表现还可获得最高4000元/学期的奖学金;纳入武侯高级中学统一管理,三年后在成都参加高考。
认定程序:由各市(州)团委负责组织推荐候选人,名额不限;候选人须层层选拔,对外公示;通过公示后在当地团委负责人或监护人的陪同下,于规定时间准备好相应材料到武侯高级中学报到,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和笔试;考试通过后且体检各项条件符合要求。
7、希望班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中考成绩超当地省重点录取线50分(如未举行中考,以平时成绩为考察推荐)以上;身心健康、学习能自主、行为能自律并具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资助标准:全免费(学费、书本费、资料费、保险费、校服费、床上用品费、住宿费等);在成都高新实验中学读完高中,在成都参加高考;每月的生活费根据每学期在(市、区)调考成绩分三个等级以奖学金形式发放。
认定程序:由各市(州)团委组织推荐候选人,名额不限;候选人需层层选拔,择优选送,并对外公示后产生。通过公示后在当地团组织负责人或监护人的陪同下,于规定时间(准备好相应材料到成都市高新实验中学紫荆校区报到,参加学校组织的资格审查、面试、学业水平考试(考初中数学、英语、物理和化学等学科)等三项测试,且三项条件均须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