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嘉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1:公司将危险废物与非危险废物混合堆放贮存(含矿物油的废棉纱、废手套等与生活垃圾混合堆放贮存)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
行政处罚内容:罚款2万元
处罚决定时间:2014年7月24日
主要违法事实2: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格等)未向环保部门申报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行政处罚内容:罚款2万元
处罚决定时间:2014年7月24日
成都探矿机械厂
主要违法事实1:未获得环保部门的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
行政处罚内容:罚款2万元
处罚决定时间:2014年7月16日
主要违法事实2:单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油漆桶、废切削液等)未向环保部门申报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行政处罚内容:罚款1万元
处罚决定时间:2014年7月16日
成都宏川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油墨桶、沾有油墨的废手套棉纱、含油墨的洗版废水、废显影液等)未向环保部门申报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行政处罚内容:罚款2万元
处罚决定时间:2014年7月16日
成都市沙西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公司的沙西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
行政处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行政处罚内容: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