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少监禁”原则逐渐落实

2015-09-24 17:24:2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邓强记者:谯娇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谯娇)昨(23)日,四川省检察机关召开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座谈会。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2015年,四川省诉前非羁押率已达到41.19%。通过数据显示四川省对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少监禁”原则逐渐得到贯彻落实。

据记者了解,2015年,未成年人案件在普通刑事案件中的比例为5%,比2012年下降了3.18个百分点;未成年人不捕率为33.39%,比2012年增加11.49个百分点;未成年人不诉率为16.24%,比2012年增加10.24个百分点。四川省诉前非羁押率已达到41.19%。这些数据充分显示四川省对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少监禁”原则逐渐得到贯彻落实。

四川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晓勇表示,自2012年全国首届未检工作会议以来,四川省各级检察机关全面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坚持依法“少捕慎诉少监禁”,认真落实各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尤其是注重“四个转变”,即从零散发展向体系化发展转变;从兼顾发展向专业化发展转变;从粗放发展向规范化发展转变;从单打独斗向借力配合发展转变,保证了四川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良好态势。

据了解,下一步,四川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将突出两大重点:一是进一步加强专业化建设,继续大力推进未检专门机构建设;继续加强未检专门队伍建设;整合未检职能;二是着力加强未检规范化建设,大力加强办案程序规范化;加强法律文书规范化;加强办案场所规范化。

链接数据:

据统计,四川未成年人口近2000万人;其中,农村留守儿童约692万,占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总数的11.38%,位居全国第一;城镇流动儿童约150万,占全国城镇流动儿童总数的4.2%,位居全国第四。农村留守儿童和城镇流动儿童是未成年人中最容易滑入犯罪深渊的群体,也是最容易遭受犯罪侵害的群体。目前,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已成为影响我国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基础性问题之一,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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